GB 518-2020英文版翻译/English/摩托车轮胎

ChinaAutoRegs|GB 518-2020 英文版/English/翻译/摩托车轮胎 Motorcycle tyres

1 SCOPE

This Standard specifies the requirements, test methods and marking of motorcycle tyres.
This Standard is applicable to new pneumatic motorcycle tyres.

2 NORMATIVE REFERENCES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contain provisions which, through reference in this text, constitute indispensable provisions of this document. For dated references, only the editions cited apply. For undated references, the latest editions of the normative document (including any amendments) apply.
GB/T 521 Test method of measuring peripheral dimensions for tyres
GB/T 2983 Series of Motorcycle Tyres
GB/T 6326 Tyres – Terms and definitions
GB 7036.2 Inner tube of pneumatic tyres – Part 2:Inner tube of motorcycle tyres
GB/T 8170 Rules of rounding off for numerical values & expression and judgment of limiting values
GB/T 13203 Test methods for verifying capabilities of motorcycle tyres
HG/T 2177 Appearance quality of tyres

3 TERMS AND DEFINITIONS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the terms and definitions given in GB/T 6326 and the following apply.

3.1
摩托车子午线轮胎 motorcycle radial tyre
胎体帘布层帘线与胎面中心线呈65°~90°角排列并以带束层箍紧胎体的摩托车充气轮胎。

4 要求

4.1 轮胎规格、负荷指数(代号表示系列增 加对应层级或层级的说明 )、负荷能力、测量轮辋、允 许使用 轮辋和充气压力应符合 GB/T2983或相关行业技术文件的规定。
注:相关行业技术文件仅适用于不在 GB/T2983范 围内的摩托车轮胎。

4.2 新胎外缘尺寸
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4.3 轮胎速度符号与最高行驶速度的对应关系
应符合附录 B的规定。
4.4 轮胎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
应符合附录 C的规定。
4.5 安全性能
4.5.1 强度性能
轮胎应进行强度性能试验,每一试验点的强度试验破坏能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
表1 各类型轮胎的最小破坏能

轮胎负荷型式
轮胎对应层级 设计断面宽度
≤62 mm >62 mm
轻载型 2PR 15J 17J
标准型 4PR 29J 34J
加强型 6PR 39J 45J
载重型 8PR 48J 56J
注 1:轻 便型系列摩托车轮胎按轻载型考核其破坏能。
注 2:可 查阅 GB/T2983或 相关技术文件中的负荷指数获取对应轮胎负荷型式。

4.5.2 耐久性能
轮胎应进行耐久性能试验。耐久性能试验结束后,轮 胎不应出现脱层、崩 花、裂 口、接 头开裂、帘 线 裂缝或断裂等缺陷;试验轮胎气压不应低于初始气压。
4.5.3 高速性能
速度符号J级及以上的轮胎应进行高速性能试验。 高速性能试验结束后,轮 胎不应出现 脱 层、崩 花、裂口、接头开裂、帘线裂缝或断裂等缺陷;试验轮胎气压不应低于初始气压。

4.6 胎面磨耗标志
4.6.1 每条轮胎应沿周向等距离地设置不少于3个能清楚观察到的胎面磨耗标志,并 使胎面磨耗标志 落在靠胎冠中心距离不超过1/2胎面宽度内的花纹沟里,其胎面磨耗标志的高度应不小于0.8 mm。
4.6.2 轮胎两侧胎肩处应模刻出指明胎面磨耗标志位置的标记。
4.7 外观质量
4.7.1 轮胎不应有严重影响使用寿命的外观缺陷,如 各部件间脱层、海 绵状、钢 丝圈上抽和断裂、多 根 帘线断裂、胎里帘线起褶楞和胎冠出胶边带帘线等。垫带外形不应有残缺或带身裂开。
4.7.2 轮胎和垫带的其他外观质量应符合 HG/T2177的规定。
4.8 内胎
若使用内胎,内胎应符合 GB/T7036.2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方法涉及的轮胎规格、负荷指数、负 荷能力、测 量轮辋、允 许使用轮辋和充气压力等试验参数 见 GB/T2983或相关行业技术文件。轮 胎速度符号与最高行驶速度的对应关系见附录 B。 轮胎负荷 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见附录 C。
5.2 轮胎新胎充气后的外直径、断面宽度、胎面磨耗标志高度按 GB/T521进行测量。
5.3 轮胎强度性能、耐久性能和高速性能按 GB/T13203的规定进行试验。
5.4 轮胎外观质量按 HG/T2177进行检验。
5.5 必要时,内胎可按 GB/T7036.2进行检验。

6 标志

6.1 每条轮胎应有下列标志: a) 规格;
b) 商标;
c) 制造厂名或产地;
d) 负荷指数(代号表示系列增加对应层级或层级的说明)、负荷能力与充气压力; e) 速度符号;
f) 子午线轮胎胎冠、胎侧用骨架材料名称及其层数,斜交轮胎用骨架材料名称; g) 胎面磨耗标志位置的标记(如“△”和/“T.W.I”);
h) 生产编号; i) 检查标记。
其中a)~ g)项为胎侧模刻标志,h)项为永久性标志,i)项可为水洗不掉的印痕。
6.2 轮辋名义直径代号13及以上的公制系列轮胎应标志“M/C”。
6.3 子午线轮胎应标志“RADIAL”或“子午线”。
6.4 无内胎轮胎应标志“TUBELESS”或“无内胎”。
6.5 雪泥轮胎应标志“M+S”或“M·S”或“M&S”。
6.6 轮胎花纹有行驶方向的应标志行驶方向标记。
6.7 适于公路和越野行驶的 C型胎面轮胎应标志“DP”或“双用途”。
6.8 允许在公路上行驶的特殊用途 D 型胎面轮胎应标志“MST”。
6.9 仅限于在非公路上行驶的 D 型胎面轮胎应标志“NHS”或“非公路用”。
6.10 轻便型摩托车轮胎应标志“MOPED”。
6.11 6.2~6.10规定的标志均应为胎侧永久性标志。

附录 A (规范性) 新胎外缘尺寸要求

A.1 新胎断面宽度尺寸要求

A.1.1 轮胎设计断面宽度100 mm 以下,新胎断面宽度公差为±4 mm。
A.1.2 轮胎设计断面宽度100 mm 及其以上,新胎断面宽度公差为±4%。
A.1.3 对于具有胎面比其断面宽度更宽的轮胎,该 胎面总宽度被指定为断面宽度,且 应不小于其新胎 最小断面宽度值。

A.2 新胎外直径尺寸要求

A.2.1 新胎外直径尺寸不应超出式(A.1)和式(A.2)得出的 Dmin和 Dmax值:
Dmin=d+2H ×Fhmin …………………………(A.1 )
式中:
Dmin ———新胎最小外直径,单位为毫米(mm);
d ———轮辋名义直径,单位为毫米(mm);
H ———设计断面高度,单位为毫米(mm);
Fhmin ———最小公差系数。
Dmax=d+2H ×Fhmax …………………………(A2. )
式中:
Dmax ———新胎最大外直径,单位为毫米(mm);
d ———轮辋名义直径,单位为毫米(mm);
H ———设计断面高度,单位为毫米(mm);
Fhmax ———最大公差系数。
A.2.2 设计和制造公差系数(Fhmax和 Fhmin)见表 A.1。
表 A.1 设计和制造公差系数

A.3 轮胎断面宽度和外直径取值修约要求

计算结果应按照 GB/T8170规定修约到最接近的毫米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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