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498-2021英文版翻译/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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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crash safety requirement for electric vehicle

Contents

Foreword II
1 Scope 1
2 Normative References 1
3 Terms and Definitions 1
4 Technical Requirements 2
5 Test Procedure 3
Annex A (Normative) Post Crash Electric Safety Inspection and Test Methods for Electric Vehicle 5

1 SCOPE

This document specifies the special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and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with voltage class B circuits after frontal crash, lateral crash and rear -end crash.
This document applies to the frontal crash of the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and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with voltage class B circuits in Category M1, Category N1 with a maximum design total mass  2,500 kg, and multi-purpose goods vehicles.
This document applies to lateral crash and rear-end crash of the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and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with voltage class B circuits in Category M1 and Category N1.
This document doesn’t apply to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

2 NORMATIVE REFERENCES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contain provisions which, through reference in this text, constitute essential provisions of this document. For dated references, only the editions cited apply. For undated references, the latest editions of the normative document (including any amendments) apply.

GB 4208 Degrees of Protection Provided by Enclosure (IP Code)
GB 11551 The Protection of the Occupants in the Event of a Frontal Crash for Motor Vehicle
GB 18384-2020 Electric vehicles safety requirements
GB/T 18385-2005 Electric Vehicles-Power Performance-Test Method
GB/T 19596 Terminology of Electric Vehicles
GB 20071 The Protection of the Occupants in the Event of a Lateral Crash
GB 20072 The requirements of fuel system safety in the event of rear-end collision for passenger car

3 TERMS AND DEFINITIONS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document, the terms and definitions given in GB/T 19596 and the following apply.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带有 B级电压电路的纯电动汽车、混 合动力电动汽车正面碰撞、侧 面碰撞、后面碰撞 后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 M1 类及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500kg的 N1 类汽车以及多用途货车中带有 B级 电压电路的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的正面碰撞。
本文件适用于 M1、N1 类汽车中带有 B 级电压电路的纯电动汽车、混 合动力汽车的侧面碰撞和后 面碰撞。
本文件不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 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包 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 本文件。
GB/T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11551 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GB18384—2020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18385—2005 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GB/T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20071 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GB20072 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作电压 workingvoltage
根据制造商说明,在任何正常工作状态下,电力系统可能 发生的交流电压的有效值 (rms)或 直流电压的最大值(不考虑暂态峰值)。
3.2
乘员舱 passengercompartment
由顶盖、地板、侧围、车门、玻璃窗和前围、后围或后座 椅靠背支撑板以及防止乘员接触带电部件的 电气保护遮栏、外壳围成的容纳乘员的空间。
[来源:GB/T19596—2017,3.1.2.2.5]
3.3
直接接触 directcontact
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来源:GB/T19596—2017,3.1.3.2.3]
3.4
间接接触 indirectcontact
人或动物与基本绝缘失效情况下变为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
[来源:GB/T19596—2017,3.1.3.2.4]
3.5
外露可导电部分 exposedconductivepart
可以通过关节试验试指(IPXXB)触及的可导电部分。
注:本概念是针对特定的电路而言 ,一 个电路中的带电 部 分 也 许 是 另 一 个 电 路 中 的 外 露 导 体 ,例 如 :乘 用 车 的 车 身 可能是辅助电路中的带电部分 ,但 对于动力电路来说它是外露导体。
[来源:GB/T19596—2017,3.1.2.3.4,有修改]
3.6
带电部分 livepart
正常使用时被通电的导体或导电部分。
[来源:GB/T19596—2017,3.1.2.3.4]
3.7
电平台 electricalchassis
一组电气相连的可导电部件,其电位作为基准电位。
[来源:GB/T19596—2017,3.1.2.2.2]
3.8
起火 fire
能持续发生火焰的现象。
注:瞬间的火花或电弧不属于起火。
3.9
爆炸 explosion
由于能量释放产生瞬间压力波并能对周边物体进行结构性或物理性破坏的现象。
3.10
电力系统负载 balanceofelectricpowersystem
断开所有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剩下的 B级电压电路。
[来源:GB/T19596—2017,3.1.2.3.9,有修改]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按5.1、5.2完成车辆准备、碰撞 试验后,车 辆包括 REESS 的动力用高压系统及与动力用高压系统 传导连接的高压部件应同时符合4.2~4.4要求。
4.2 防触电保护要求
4.2.1 总要求
每一条高 压 母 线 至 少 应 满 足 4.2.2~4.2.5 规 定 的 四 个 条 款 中 的 一 个。 如 果 碰 撞 试 验 在 车 辆 的 REESS与电力系统负载人为断开的情况下进行,则车辆的电力系统负载应满足4.2.4或4.2.5规定的两 个条款中的一个;REESS和充电用高压母线应满足4.2.2~4.2.5规定的四个条款中的一个。
4.2.2 电压要求
按照附录 A 中 A.1规定的测试方法,高压母线的电压Ub、U1 和U2 应不大于30V 交流或60V 直流。
4.2.3 电能要求
高压母线上的总电能 TE应小于0.2J。TE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得到:一种是按照公式(A.1)所 规定的测试程序进行电能测量时,测 得总电能 TE。 另一种是按照公式 (A.2)通 过高压母线的电压Ub 和制造商规定的 X-电容器的电容(Cx)来计算总能量 TE。
储存在 Y-电容器里的能量 (TEy1,TEy2)也 应少于 0.2J。 应通过高压 母 线 和 电 平 台 的 电 压U1 和U2 以及制造商所规定的 Y-电容器的电容(Cy1,Cy2)根据公式(A.3)和公式(A.4)来计算该值。
4.2.4 物理防护
为了防止直接接触高压带电部分,碰撞后车 辆应有IPXXB 级别的保护,试 验方法按 A.3 进行。 另 外,为了防止间接接触的触电伤害,用大于0.2A 的电流进行测量,所 有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平台之 间的电阻应低于0.1Ω。采用焊接连接时,则认为符合此要求。
4.2.5 绝缘电阻
4.2.5.1 总要求
车辆碰撞后,绝 缘 电 阻 应 按 照 GB18384—2020 中 6.2.1 的 规 定 进 行 测 量,并 应 符 合 4.2.5.2 和4.2.5.3 规定的要求。
如果乘客舱内高压母线只有正极或负极没有受到IPXXB 级别的保护,则 储存在 Y-电 容器里的能 量(TEy1,TEy2)应少于0.2J。
如果乘客舱内同时出现高压母线正负极没有受到IPXXB 级别的保护,则本条款不适用。
4.2.5.2 动力系统由单独的直流和交流母线组成
如果交流高压母线和直流高压母线是互相隔离的,高 压母线与电平台之间的绝缘电阻对于直流母 线来说,最小值应为100Ω/V;对于交流母线来说,最小值应为500Ω/V。
4.2.5.3 动力系统由连接的直流和交流母线组成
如果交流高压母线和直流高压母线是互相传导连接的,高 压母线与电平台之间的绝缘电阻的最小 值应为500Ω/V。如果在碰撞之后,所有交流高压母线满足4.2.4规 定的物理防护要求,或 按照 A.1规 定的测试方法交流电压等于或小于30V,则高压母线与电平台之间的绝缘电阻的最小值应为100Ω/V。
4.3 电解液泄漏要求
从碰撞结束起至30 min时间内,不应有电解液从 REESS中溢出到乘员舱,不应有超 过 5.0L 的电 解液从 REESS中溢出,如果无法区分电解液与其他液体,则所有液体都应计入。
4.4 REESS要求
4.4.1 REESS移动要求
位于乘员舱里面的 REESS应保持在安装位置,REESS 部件应保持在其外壳内。 位于乘员舱外面 的任何 REESS部分不应进入乘员舱。
4.4.2 REESS特殊安全要求
碰撞结束后30 min内,REESS不应爆炸、起火。

5 试验程序

5.1 试验前的车辆准备
5.1.1 纯电动汽车和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 GB/T18385—2005中5.1进行完全充电。
5.1.2 不可外接充电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按车辆正常运行状态准备试验。
5.1.3 纯电动汽车和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碰撞试验应在车辆充电结束24h内进行。
5.1.4 进行正面碰撞试验的车辆其他状态按 GB11551的相关规定准备。
5.1.5 进行侧面碰撞试验的车辆其他状态按 GB20071 的相关规定准备,对 于驾驶员 座 椅 R 点 大 于700 mm 的车辆可不放置假人,但应进行等效配重。
5.1.6 进行后面碰撞试验的车辆其他状态按 GB20072的相关规定准备。
5.2 碰撞试验
车辆正面碰撞试验形式和试验方法按照 GB11551的相关规定进行。 车辆侧面碰撞试验形式和试验方法按照 GB20071的相关规定进行。 车辆后面碰撞试验形式和试验方法按照 GB20072的相关规定进行。
5.3 碰撞后电安全要求检查与试验
按附录 A 要求进行相关电安全检查与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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