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3255-2023英文版翻译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低温冷起动性能试验方法

ChinaAutoRegs|GB/T 43255-2023英文版翻译《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低温冷起动性能试验方法》
Test methods for sub-zero cold start performances of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

GB/T 43255-2023英文版翻译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低温冷起动性能试验方法

CONTENTS

Foreword

1 Scope

2 Normative References

3 Terms and Definitions

4 Measurement Parameters, and Their Units, Accuracies and Resolutions

5 Test Vehicle Requirements

6 Test Conditions

7 Test Methods

8 Energy Consumption Data Processing

9 Test Data Record

Annex A (Normative) Energy Consumption Data Processing Method

Annex B (Informative) Test Record Sheets for Sub-Zero Cold Start Performances of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在低温(0 ℃以下)环境下的冷起动和起步性能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压缩气态氢的M类、N类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以下简称“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T 18386.1-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
GB/T 2454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术语
GB/T 27840—2021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测量方法
GB/T 37154-201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
GB/T 37244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
GB/T 38146.1 2019中国汽车行驶工况第1部分:轻型汽车
GB/T 38146.2-2019中国汽车行驶工况 第2部分:重型商用车辆
3术语和定义
GB/T 245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温冷起动时间 sub-zero cold start duration
从对车辆进行起动操作至车辆驱动系统已就绪(即车辆仪表显示“READY”或“()K”),到燃料电池 堆的输出功率首次达到1 kW的时间。
4测量参数、单位、准确度和分辨率
表1规定了试验测量的参数、单位、准确度和分辨率的要求。
5试验车辆要求
试验车辆应满足以下要求:
——保持车辆出厂时的外形结构和技术参数;
——机械运动零部件润滑油的黏度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在不同的环境温度下,按照制造商的规定,选择相应的冷却液及玻璃清洗液等;
——车辆使用的燃料符合GB/T 37244的规定。
6试验条件
6.1低温环境
低温环境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低温环境温度从一10 X? ,-20匕、一30 七或一401中选取;
——从浸车开始到试验结束,环境舱的温度控制在设定温度的±2(内。
6.2 环境舱
试验环境舱应具备氢气体积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及通风装置。
7试验方法
7.1 低温浸车
试验车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浸车:
a)在浸车开始前,允许按照制造商的规定调整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的荷电状态(SOC).记 录调整前后的S()C、调整过程中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状态;
b)设置环境舱使环境温度下降至设定温度(从6.1规定的环境温度中选定),也可按照制造商的 规定设置环境温度的下降曲线;
c)在环境温度下降至设定温度的过程中,允许按照制造商的规定对车辆进行一次起动和停机操
作,但车辆完成从起动操作到停机操作(不含吹扫过程)的总时间to不超过3 min; d)当环境温度达到设定温度后开始计时,有效浸车时间至少为12 h。
7.2 低温冷起动性能试验
7.2.1 数据记录及氢气体积浓度要求
从车辆起动操作开始到车辆停机过程(含吹扫过程)结束,记录燃料电池堆电压UR.、燃料电池堆电 流小、REESS电压/皿、REESS电流ZREESS,车辆尾排处氢气体积浓度CHZ。C段按照 GB/T 37154-2018中6.1.3进行测量,任意连续3 s内的平均氢气体积浓度不超过4%,且瞬时氢气体 积浓度不超过8%。
7.2.2 试验步骤
车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低温冷起动性能试验。
a)按照7.1的要求进行浸车。
b)浸车结束后,按照制造商建议的起动操作步骤起动车辆。
c)对车辆进行起动操作后,可按照制造商的规定开启暖风装置、空调等,以消耗功率。
d)记录从对车辆进行起动操作至车辆驱动系统就绪(车辆仪表显示“READY”或“OK”)的时 间1。
e)当燃料电池堆能以不低于1 kW的功率连续运行至少10 min,或在20 min内,以不低于1 kW 的功率累计运行至少10 min时,记录低温冷起动时间,一
f)按照制造商建议的停机步骤使车辆停机。
g)完成以上所有步骤,且车辆的氢气排放符合7.2.1中关于氢气体积浓度的要求,则认为车辆在 设定温度下冷起动成功。如果车辆在起动过程中出现报警、故障.或车辆尾排处氢气体积浓度 不符合要求,则认为冷起动失败。
7.3 低温起步性能试验
7.3.1 车辆道路负荷的设定
7.3.1.1 M,类、N类车辆和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类车辆的底盘测功机设定按照GB 18352.6-2016 中附件CC的规定进行。其他类型车辆的底盘测功机设定按照GB/T 27840-2021中附录C的规定进 行,其中城市客车的附加质量为最大设计装载质量的65%。在进行道路和底盘测功机的滑行试验 时,均应把制动能量回收系统功能关闭。如果行驶阻力曲线由汽车制造商提供,需要提供试验报告、计 算报告或其他相关资料,并由测试机构检验。
7.3.1.2 应对底盘测功机的阻力设定进行调整以模拟低温环境下车辆在道路上的运行状况。该调整可 基于低温环境下确定的道路行驶阻力的变化;也可将按照7.3.1.1确定的行驶阻力的滑行时间减少 10%后得到的阻力,作为替代的道路行驶阻力。
7.3.2 驾驶模式的选择
驾驶模式应按照GB/T 18386.1-2021的C.2中驾驶模式的选择进行设定。
7.3.3 试验方法
从车辆起动操作开始到车辆停机过程(含吹扫过程)结束,记录燃料电池堆电压UFC、燃料电池堆电 流REESS电压UREESS.REESS电流“哙。车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低温起步性能试验。
a)按照7.1的要求进行浸车。
b)浸车完成后,按照制造商建议的操作步骤起动车辆。
c)记录从对车辆进行起动操作至车辆驱动系统就绪(车辆仪表显示“READY”或“OK”)的时 间4。
d)车辆驱动系统就绪后.将车辆状态切换到可行驶模式,以全油门运行,直至燃料电池堆的输出 功率首次达到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尸的50%,记录时间入。
e)档位保持不变.松开油门踏板,缓慢踩F制动踏板.并在1 min内完成停车。
f)停车后3 min内.继续按照表2规定的工况进行试验,完成1个试验循环。
g)按照制造商建议的操作步骤停机.试验结束。
h)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则认为车辆在设定温度下起步成功。如果在试验过程中达到7.3.5中试 验终止的条件,则起步失败。
表2不同类型车辆对应的试验工况
7.3.4公差
试验过程中的基诈曲线、车速公差和时间公差的示意图见图L
标引序号说明:
1——基准曲线;
2—速度公差,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3——时间公差,单位为秒(s).
图1基准曲线和公差示意图
车辆实际速度和测试循环规定的速度之间的允许公差如下:
一适用于M,类、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2类车辆时,速度公差为 + 2.0 km/h,时间公差为±1.0 s;
-适用于其他类型车辆时,速度公差为士3.0 km/h,时间公差为±1.0 s,见图1。
M,类、Ni类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2类车辆应满足GB 18352.6-2016中 C.1.2.6.6的规定,若车辆申报的最高车速小于CLTC的最高车速,对于超过车辆申报最高车速的部 分,按照GB 18352.6—2016的附件CA中的CA.5的规定对试验循环进行修正,此时要求驾驶员将加速 踏板踩到底,允许车辆实际车速超过GB 18352.6-2016中C.1.2.6.6规定的公差上限.但不能超过公差 下限。
其他类型车辆应满足GB/T 27840-2021中5.5.1的规定,若车辆申报的最高车速小于中国重型商 用车辆行驶工况(CHTC)的最高车速,对于超过车辆申报最高车速的部分,按照GB 18352.6-2016的 附件CA中的CA.5的规定对试验循环进行修正,此时要求驾驶员将加速踏板踩到底,允许车辆实际车 速超过GB/T 27840-2021中5.5.1的规定公差上限,但不能超过公差下限。
7.3.5试验终止的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停止试验:
a)车载仪表显示停车指示;
b)车载仪表显示报警或故障信号;
c)试验期间,车辆出现7.3.4规定的速度超差情况多于10次;
d)车辆申报的最高车速小于工况最高车速,而车辆无法达到申报的最高车速。
7.4数据采集要求
试验数据采集应满足以下要求:
a)试验中的数据采样频率不低于5 Hz;
b)若由于车辆结构导致无法直接采集到燃料电池堆的电压和电流,可采集DC/DC变换器的输 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作为替代.按照DC/DC变换器效率为97%折算燃料电池堆的功率。
8能耗数据处理
能耗数据处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按照附录A计算7.2车辆低温冷起动性能试验中燃料电池堆和REESS的总输出能量.即为车 辆低温冷起动的能量消耗量;
b)按照附录A计算7.3车辆低温起步性能试验中燃料电池堆和REESS的总输出能量,即为车辆 低温起步的能量消耗量。
9试验数据记录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低温冷起动性能试验结果参照附录B填写试验基本信息表和试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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