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363英文版翻译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台架试验方法

ChinaAutoRegs|GB/T 5363英文版翻译《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台架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
Method of bench test of engine for motorcycles and mopeds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试验条件
5 性能试验方法
6 可靠性试验
7 耐久性试验
8 火花点火式发动机有效功率的修正
9 压燃式发动机有效功率的修正
10 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发动机台架试验方法
11 试验报告
附 录 A (规范性) 不同环境温度 T 和相对湿度Φ下的水蒸气分压Φ·Psw
附 录 B (资料性) 发动机台架试验记录表
附 录 C (资料性) 发动机起动性能、最低空载稳定转速、怠速排放污染物测量记录表
附 录 D (资料性) 发动机可靠性、耐久性故障记录表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替代GB/T 5363-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发动机台架试验方法》,与GB/T 5363-200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范围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火花点火式发动机,拓展为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 发动机,包括火花点火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见第 1 章,2008 年版的第 1 章);
b)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147.2 《中小功率内燃机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更新了规 范性引用文件,保持最新状态(见第 2 章,2008 年版的第 2 章);
c) 更改了发动机的调整的设置条件,为与 GB/T 20076 相统一,增加了“表 2 设置条件” (见 4.4.1,2008 年版的 3.4.1);
d) 更改了正文中“燃油”的表述为“燃料”;
e) 更改了主要参数测量位置中测量项目的内容(见表 4,2008 年版的表 3);
f) 更改了湿度计的精度(见表 5,2008 年版的表 4);
g) 更改了最低空载稳定转速(怠速)试验的测试方法(见 5.2,2008 年版的 4.2);
h) 更改了全负荷速度特性试验的测试方法(见 5.3.1,2008 年版的 4.3.1);
i) 更改了部分负荷速度特性试验的测试方法(见 5.3.2,2008 年版的 4.3.2);
j) 更改了万有特性试验的测试方法(见 5.4.1,2008 年版的 4.4.1 和 4.4.2);
k) 更改了各缸工作均匀性试验的测试方法(见 5.5,2008 年版的 4.5);
l) 更改了机械效率热反拖法的测试方法(见 5.7.2,2008 年版的 4.7.1);
m) 更改了怠速排放污染物测定的依据标准(见 5.8,2008 年版的 4.8);
n) 更改了可靠性试验中基准最大净功率的测试方法(见 6.3.1,2008 年版的 5.3.1);
o) 更改了耐久性试验中基准最大净功率的测试方法(见 7.3.1,2008 年版的 6.3.1);
p) 增加了火花点火式发动机有效功率的修正标准环境条件(见 8.1)和试验环境条件(见 8.2);
q) 更改了公式(11)的字母符号含义解释内容(见 8.4,2008 版的 7.2);
r) 增加了压燃式发动机有效功率的修正的内容(见第 9 章);
s) 增加了混合动力驱动系统的发动机台架试验方法(见第 10 章);
t) 更改了试验报告中的发动机技术规格(见 11.1,2008 版的 8.1);
u) 更改了试验报告中的试验时所带附件(见 11.2,2008 版的 8.2);
v) 更改了发动机台架试验记录表(见附录 B,2008 版的附录 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宗申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土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蜂巢易创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瑞驰摩托车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5年首次发布为GB/T 5363-1985;
——1995年第一次修订为GB/T 5363-1995;
——2008年第二次修订为GB/T 5363-2008;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火花点火式和压燃式发动机在台架上进行性能试验、可靠性试 验和耐久性试验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火花点火式和压燃式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456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147.2 中小功率内燃机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 6072.1 往复式内燃机 性能 第1部分:标准基准状况,功率、燃油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及 实验方法 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GB/T 6072.1-2008/ISO 3046-1:2002)
GB 14622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试验条件

标准环境状况

标准环境状况按GB 6072.1中的有关规定。

附件

试验前,发动机应安装实际使用条件下的全部附件。如果带有充电、照明发电机或磁电机中有充电、 照明线圈时,可使其处于无负荷状态。所带附件应在相应的试验记录表和试验报告中详细记载。

输出功率的测定

输出功率从发动机曲轴处测取。在发动机结构不允许时,则由发动机的相应输出轴测取,其传动效 率按表1的规定。

发动机的调整

4.4.1 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时,试验前对发动机的技术状态按照制造厂的规定进行一次性调整,试验 所需调整条件见表 2,性能试验过程中不得再进行调整。
4.4.2 质量定期检查试验和验收试验时,应按发动机出厂时调整的技术状态进行,试验前不得再进行调整。

发动机的安装

发动机按使用时的安装角度安装在试验台上,排气排到大气中。如果发动机的排气消声器通过排气 引出管接在试验室的排气引出系统中,则试验室排气引出系统在排气引出管处产生的压力与大气压力相 差不得超过±740 Pa。

磨合

试验前,发动机按制造厂规定的磨合规范进行磨合。如制造厂无规定时,按表3的规定根据实际情 况制订磨合规范,进行磨合。

发动机的冷却

4.7.1 自然风冷发动机试验时使用外部风源冷却。冷却风的方向一般情况应与车辆行驶时发动机承受 的迎面风方向一致,冷却风机的出口面积应不小于发动机迎风面正投影的面积。
强制风冷发动机试验时原则上使用自身的冷却系统,对排气管、消声器等附件允许使用外部风源进 行冷却。
4.7.2 水冷发动机试验时应使用自身的冷却循环系统进行冷却。当散热器不能满足散热需要时,允许 增加外部风源吹拂散热器或采用外部循环进行冷却,但冷却液的循环应只靠发动机自身水泵进行。
带冷却风扇的发动机其风扇如果不能安装在被试发动机上,应以测定发动机功率的同样转速测定风 扇吸收的功率,并从测量的发动机功率值中减去该功率。

发动机的预热、参数稳定性及测量要求

4.8.1 试验前发动机应进行预热运转。风冷发动机预热运转到火花塞垫片温度在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 若无规定则应预热运转到 373 K(100℃)以上。水冷发动机应预热运转到冷却液出口温度在制造厂规 定的范围内,若无规定应预热运转到 353 K±5 K(80±5℃)。
4.8.2 性能参数应在发动机稳定运转 30 s 后测量。
4.8.3 测量性能参数时,发动机转速的波动不能大于该转速的±1%。
4.8.4 每一工况点测量两次,其两次测量的值相差应小于 2%,取两次测量的平均值为测量值。
4.8.5 燃料消耗量的测量,人工测量时每次测量时间应大于 20 s,自动测量时每次应大于 10 s。

温度控制

试验时,火花塞垫圈温度、冷却液出口温度应控制在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

燃料和润滑油

试验用燃料和润滑油应采用制造厂规定的牌号,必要时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化验。

试验仪器、设备

试验前应对测试仪器、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校正,并具有检定证书。

主要参数的测量位置及仪器、设备精度

4.12.1 主要参数的测量位置按表 4。

5 性能试验方法

起动性能试验

5.1.1 试验时不连接测功机,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起动方式起动,对兼备电动起动和脚踏起动两 种方式的发动机,二者均应试验。
脚踏起动时,从开始起动操作时计时,至发动机开始自行运转时止,测量起动时间(不包括开始起 动前的辅助操作时间,但包括起动失败时间和每次起动之间的辅助操作时间)和起动次数(踏杆每踏下 一次或起动踏杆顺起动方向转过的角度大于90°即为一次起动。)
电动机起动时,从开始接通起动电机时计时,至发动机开始自行运转时止,测量起动时间和起动次 数。起动试验如果受发动机结构和起动方式限制而不能在台架上进行者,允许将发动机装在配套车架上 进行。试验方法和要求同上。
记录润滑油温度、起动时间、起动次数及大气状态参数。
5.1.2 常温起动:在环境温度为 273 K~311 K(0 ℃~38 ℃)的条件下进行。试验前把燃料、润滑 油、充足电的蓄电池(只限于靠蓄电池起动者)连同发动机置于上述环境温度下,待温度达到干衡(温 差不大于 l K)后进行试验。
5.1.3 冷机起动:在环境温度为 263 K ±2 K(—10 ℃ ±2 ℃)的条件下进行。试验前把燃料、润 滑油、充足电的蓄电池(只限于靠蓄电池起动者)连同发动机置于上述环境温度下,待温度达到干衡(温 差不大于 l K)后进行试验。
5.1.4 热机起动:对于风冷发动机,预热运转到火花塞垫圈温度达到 413 K(140 ℃)时停机,立刻 进行起动试验;对于水冷发动机,预热运转到冷却液出口温度在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若无规定应预热 运转到 353 K(80 ℃)时停机,立刻进行起动试验。

最低空载稳定转速(怠速)试验

试验时不连接测功机。将变速器处于空档或离合器处于分离状态,调整节气门开度(或喷油泵), 使其转速处于制造厂规定的怠速转速,在该转速下运转10 min,每2 min测量一次转速,然后突然开大 节气门(或喷油泵),看是否熄火。计算其转速波动率。
转速波动率按式(1)计算:

速度特性试验

5.3.1 全负荷速度特性

做全负荷速度特性试验时,将节气门固定在全开位置(或喷油泵固定在全负荷状态),使发动机转 速处于最大净功率时的转速,然后逐渐增加负荷,降低转速,在可以稳定运转的转速范围内选取不少于 6个转速点(包括最大净功率转速点、最大转矩转速点和最低油耗转速点)进行试验。试验时,风冷式 发动机火花塞垫圈温度应控制在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若无规定则应控制在483 K±10 K(210 ℃± 10 ℃)。水冷发动机冷却液出口温度应控制在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若无规定应控制在353 K±5 K(80 ℃
±5 ℃)。

5.3.2 部分负荷速度特性

做部分负荷速度特性试验时,节气门(或喷油泵)分别固定在最大净功率对应转速下的100%、75%、 50%和25%最大净功率位置处(总排量不大于50 mL的发动机25%最大净功率可不做),逐渐增加负荷, 降低转速,在可以稳定运转的转速范围内选取不少于6个转速点进行试验。
全负荷和部分负荷速度特性试验时测量转速、转矩、燃料消耗量、火花塞垫圈温度、冷却液温度及 环境状况参数。其余参数(润滑油温度、润滑油压力等)酌情测取。

万有特性试验

5.4.1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一种进行万有特性试验:
——速度特性法:根据最大净功率对应转速下最大净功率的百分数,选取不少于 8 种节气门开度
(或喷油泵负荷状态),按 5.3 条的方法,在选取的节气门开度(或喷油泵负荷状态)下进 行速度特性试验;
——负荷特性法:在发动机可以稳定运转的转速范围内,选取 8 种以上转速,使发动机转速分别
保持在各种转速下不变,每种转速选择不少于 6 个负荷点,改变负荷和节气门开度(或喷油 泵负荷状态),进行负荷特性试验。
5.4.2 万有特性试验时测量转速、转矩、燃料消耗量、火花塞垫圈温度、冷却液温度及环境状况参数。 其余参数(润滑油温度、润滑油压力等)酌情测取。

各缸工作均匀性试验

用单缸熄火法测定多缸发动机各缸功率的不均匀率。 试验时将节气门(或喷油泵)固定在最大净功率位置,待运转稳定后,轮流停止一缸工作,随即降
低负荷使转速回复到最大净功率对应转速,并测量功率。 各缸指示功率按式(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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