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英文版翻译 轻型汽车视野辅助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ChinaAutoRegs|GB/T英文版翻译 轻型汽车视野辅助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for field of vision assistant (FVA) of light-duty vehicles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轻型汽车前方视野辅助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有前方视野辅助系统的M1类和N1类汽车。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前方视野辅助系统”简称为“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4094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 11562 轻型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
GB/T 28046.4—2011 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4部分:气候负荷 GB/T 34590(所有部分) 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
GB/T 40429—2021 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前方视野 forward field of vision
通过前风窗玻璃和其他玻璃表面(包括侧窗)透明区域的驾驶员前方180°视野。
透明区域 transparent area
前风窗玻璃或其他玻璃表面透光率(当光线与表面成直角测量时)不小于70%的区域。对于防弹车 辆,该透光率不小于60%的区域。
[来源:GB 11562—202X,3.10]

视野辅助系统 field of vision assistant;FVA
通过透明区域将视觉信息投射到前方视野辅助驾驶员感知及决策的系统。
动态驾驶任务 dynamic driving task;DDT
除策略性功能外的车辆驾驶所需的感知、决策和执行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车辆横向运动控制;
——车辆纵向运动控制;
——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
——驾驶决策;
——车辆照明及信号装置控制。 注1:策略性功能如导航、行程规划、目的地和路径的选择等。 注2:动态驾驶任务一般由驾驶员、驾驶自动化系统或由两者共同完成。 [来源:GB/T 40429—2021,2.4]

介入请求 request to intervene 驾驶自动化系统请求动态驾驶任务后援用户执行接管的通知。 [来源:GB/T 40429—2021,2.13]

遮挡 obstruction
前方视野中,导致驾驶员能够感知的透光率降低的实物、虚像或干扰,不包括杂光(如车内反射光、 太阳光眩光等)。

驾驶员眼点 driver’s eye point;DEP
驾驶员座椅R点垂直向上635 mm,垂直于车辆纵向基准面且相距65 mm的两个点。
区域 1 area 1
前方视野的上部区域,用于显示非静态信息。
区域 2 area 2
前方视野的下部区域,用于显示非静态信息和静态信息。
静态信息 static information
车辆制造商设计在固定位置显示较长时间的信息,包括在固定位置显示但在驾驶过程中会有所变 化的信息(例如车速)。

三维基准坐标系 three-dimensional reference grid 车辆制造商在最初设计阶段确定的由三个正交的基准平面组成的坐标系统。这三个基准平面是: X基准平面——垂直于Y基准平面的铅垂平面,通常规定通过左右前轮中心; Y基准平面——汽车纵向对称平面;
Z基准平面——垂直于Y和X基准平面的水平面。 三维坐标系用来确定图样上设计点的位置和实车上这些点位置之间的尺寸关系。 相对于零平面的坐标值以车辆运行状态加上一位前排乘客[乘客质量为(75±1) kg]为基准来确定。 若车辆装有离地间隙可调的悬架,应在车辆制造商规定的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试验。
[来源:GB 11562—202X,3.1]

不透明像素 opaque pixels
亮度大于最大亮度70%的像素,其中最大亮度是指在各个环境条件下,系统亮度调节范围内的最大 值。
虚像 virtual image
经成像介质投影后形成的可以被驾驶员直接看到的视觉信息。
眼盒 eyebox
驾驶员眼睛对应虚像有效孔径立体角的并集,包含观察到完整视觉信息的人眼最大移动范围。

视场角 field of view;FOV
虚像两侧边缘线的中点与眼盒中心点连线形成的夹角。
虚像距离 virtual image distance;VID
眼盒中心点至虚像中心点间的直线距离,见图1。

图1 虚像距离示意图

4 一般要求

前方视野区域划分

4.1.1 区域 1 和区域 2 的位置及范围见图 2、图 3。
图2 区域 1 和区域 2 示意图(侧视图)

图3 区域 1 和区域 2 示意图(主视图)

4.1.2 区域分割角 x 如图 4 所示,按式(1)计算:
式中:
ℎ——DEP至地面高度,单位为米(m)。

图4 区域分割角 x 示意图

4.1.3 区域 2 的下限应为前风窗玻璃不透明遮挡区域的上限。
注:不透明遮挡区域是指玻璃上任何妨碍透光的区域,包括实心或点状丝网印刷区域,但不包括透光率降低的区域。

功能要求

4.2.1 系统应具备亮度自动调节功能和亮度手动调节功能。
4.2.2 系统应支持驾驶员通过简单的动作关闭,简单的动作关闭应包含至少一个手动选项,最多两个 连续步骤。简单动作(如双击、滑动和按压)被视为一个步骤。处于倒车过程中的车辆不作此要求。 4.2.3 车辆外部信息来源(如智能手机应用程序)不应改变系统显示(如内容、时间、外观、尺寸和 颜色)。

显示信息要求

4.3.1 除以下两种情况外,系统显示信息应与驾驶和/或操作相关(包含来电及通话信息)。 a) 车辆在驻车;
b) 车辆装配的自动驾驶系统正在执行动态驾驶任务(DDT),若系统显示了非驾驶及操作相关信 息,应在介入请求发出后 500 ms 内消失。
注:“自动驾驶系统”为GB/T 40429-2021规定的3级及以上驾驶自动化系统。
4.3.2 静态信息应仅显示在区域 2,非静态信息可在区域 1 和/或区域 2 中显示。
4.3.3 允许系统复制强制类显示信息,强制类显示信息不应仅通过前方视野辅助系统进行显示。显示 信息的符号、颜色、外观等视觉表现宜满足 GB 4094。
4.3.4 系统显示信息应符合表 1 要求,显示内容示例见附录 A。显示信息的数量、外观不应导致驾驶 员在执行动态驾驶任务过度紧张。
表1 系统允许显示信息

信息类别 区域1 区域2
(a)警告或强调危险交通状况 允许 允许
(b)警告或强调弱势道路交通参与者 允许 允许
(c)保持与周围道路交通参与者和设施的距离 允许 允许
(d)查找正确车道 允许 允许
(e)保持正确车道和遵守道路指示 禁止 允许
(f)支持驾驶员设置系统 允许 允许
(g)需要驾驶员立即采取行动或注意的其他警告 允许,最大持续时间6s 允许
(h)需要驾驶员采取行动或注意的其他警告 禁止 允许
(i)驾驶或操作相关的静态信息 禁止 允许
(j)信息结构分隔符 禁止 允许
4.3.5 表 1 除(g)以外的信息,系统应允许驾驶员调整系统显示信息内容和/或数量;当车辆再次启 动时,系统应保留上一次的设置信息。系统可支持驾驶员进行个性化设置并交替使用。
4.3.6 当非静态显示信息的维持条件不存在时,区域 1 中的信息应消失。

区域遮挡要求

4.4.1 区域 1 遮挡

按照 6.1.2 进行试验,系统在区域 1 中的信息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不透明像素覆盖范围不应超过系统在区域 1 内范围的 50%;
b) 在最恶劣情况下(如考虑显示信息重叠),显示字符/符号内的不透明像素在标准矩形(高 2.6°、 宽 0.8°)内的覆盖率不应大于 50%,见图 5。

图5 标准矩形内覆盖率计算示意图

4.4.2 区域 2 遮挡

按照 6.1.2 进行试验,系统在区域 2 中呈现的信息应满足以下要求其一: a) 不透明像素覆盖范围不应大于 66°2;
b) 不透明像素覆盖范围不应大于系统在区域 2 内显示范围的 50%;在最恶劣情况下(如考虑显示
信息重叠),显示字符/符号内的不透明像素在标准矩形(高 2.6°、宽 0.8°)内的覆盖率不 应大于 50%,见图 5;
c) 不透明像素与 GB 11562 规定的障碍物在“S”区域内的投影不超过该区域的 20%。

系统失效要求

如果系统某个部分发生影响视觉信息的电气故障,则该部分应自动停用或进入安全状态。

功能安全要求

系统的功能安全要求应满足附录B。

系统关闭时间

按照6.1.3进行试验,当驾驶员自主关闭系统显示功能后,系统显示信息关闭的时间不应大于1 s。

信息形态

4.8.1 信息尺寸

按照6.1.4.1进行试验,系统静态信息尺寸应符合表2规定。 显示信息的单位制应满足GB 3100的要求。
表2 静态信息尺寸
静态信息 HFOV×VFOV
角分
单一中文文本 HFOV≥13或VFOV≥13
单一数字/字母文本 HFOV≥6.5或VFOV≥6.5
注:单位、图标等信息不作要求。

4.8.2 信息闪烁

复制信息的闪烁频率应与源头信息保持一致。非复制信息的闪烁频率按照6.1.4.2进行试验,信息 闪烁频率应为60~120次/min。
注:信息闪烁指同一显示信息类型在同一位置出现与消失至少2次的连续现象。

眼盒高度调节

眼盒垂直尺寸小于 120 mm 的系统,应具有眼盒高度调节功能。

5 图像性能要求

过温保护

系统应具有过温保护功能,按照6.2.1的方法进行试验,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 -40℃≤环境温度≤85℃,系统显示信息应可见,不应出现黑屏、关机、图像异常等问题; b) 环境温度>85℃,允许系统自动关机,恢复常温后,系统功能应正常,系统显示信息应可见,
不应出现黑屏、图像异常等问题。

耐阳光倒灌

系统应具有耐阳光倒灌功能,按照6.2.2进行试验,在太阳光照射过程中,系统显示信息应可见, 不应出现黑屏、关机、图像异常等问题。恢复常温后,系统不应有可见的外观损伤,系统功能应正常。

噪音

按照6.2.3进行试验,系统开启、关闭和高度调节过程中,噪音应小于40 dB(A)。

虚像距离 VID

按照6.2.4进行试验,系统虚像距离𝑑VID不应小于2 m。
下视角 LDA

按照6.2.5进行试验,系统虚像在默认眼盒高度时,系统的LDA不应小于1°。

左视角 LOA

按照6.2.6进行试验,系统LOA在-0.5°~0.5°范围内,系统LOA宜为0°。

视场角 FOV

按照6.2.7进行试验,系统HFOV不应小于3.5°,VFOV不应小于0.5°。

眼盒尺寸

按照6.2.8进行试验,前方视野辅助系统眼盒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若系统眼盒高度可调节,眼盒水平尺寸 不应小于 120 mm、垂直尺寸 不应小于 40 mm,眼盒 高度调节行程范围不宜小于 80 mm;
b) 若系统眼盒高度不可调节,眼盒水平尺寸不应小于 120 mm、垂直尺寸不应小于 120 mm;采用光 波导的前方视野辅助系统,眼盒垂直尺寸不宜小于 100 mm。

重影

按照6.2.9进行试验,系统虚像水平重影γh及垂直重影γv均不应大于3 角分。
注:重影是指附加像与原像的亮度比值大于10%的附加像。

双目视差

按照6.2.10进行试验,系统虚像双目视差水平平均值δh不应大于2 mrad,双目视差垂直平均值δv
不应大于2 mrad。

畸变

按照6.2.11进行试验,系统虚像水平和垂直静态畸变最大值不应大于5%,动态畸变水平视差最大值 应小于36角分,垂直视差最大值应小于20角分。

旋转

按照6.2.12进行试验,系统虚像水平与竖直旋转角度平均值不应大于±2°。

调制传递函数 MTF

按照6.2.13进行试验,系统虚像水平与垂直MTF最小值不应小于0.3。

杂散光

按照6.2.14进行试验,系统虚像范围内杂散光亮度应小于1500 cd/m2。

亮度

按照6.2.15进行试验,系统虚像白场亮度不应小于10000 cd/m2。

对比度

按照6.2.16进行试验,系统虚像白场对比度CR不应小于1000:1。

亮度均匀性

按照6.2.17进行试验,系统虚像亮度均匀性U不应小于65%。

色域覆盖率

按照6.2.18进行试验,系统虚像色域覆盖率𝐺P不应小于29%。

6 试验方法

一般要求试验方法

6.1.1 试验条件

6.1.1.1 驾驶员眼中点位置

在三维基准坐标系下,驾驶员眼中点位置与驾驶员座椅R点相对位置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驾驶员眼中点位置与 R 点相对位置

车辆坐标系方向 X方向 mm Y方向 mm Z方向 mm
相对距离 0 0 635

6.1.1.2 车辆条件

车辆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试验车辆载荷为车辆整备质量加驾驶员和一个前排乘客的重量(各 75 kg); b) 轮胎气压为车辆制造商推荐的冷胎充气压力;
c) 如果试验车辆配备了可调式悬架,将其设置在默认位置下进行试验。

6.1.1.3 显示信息背景条件

系统显示信息全画幅背景应为反射率不大于3%的黑色平面。
6.1.2 区域 1 和区域 2 遮挡试验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开启系统,并激活可同步显示的最多数量信息;
b) 当系统的眼盒高度可调时,设置为车辆制造商指定的正常使用位置(未指定正常使用位置时设 置为可调节范围的中间位置);
c) 虚像采集设备基于驾驶员眼中点位置,采集并记录虚像;
d) 按式(2)计算系统位于区域n的不透明像素对系统在区域n内显示范围的百分比𝑃 :
式中:
——系统位于区域n的不透明像素,其中n = 1 或 2; Sn ——系统在区域n内的显示范围。
e) 按式(3)计算系统位于区域 2 的不透明像素覆盖范围 :
式中:
XO——系统位于区域 2 的不透明像素最大水平视场角;
YO ——系统位于区域 2 的不透明像素最大垂直视场角。
f) 按式(4)计算系统不透明像素对标准矩形的遮的百分占比𝑃𝑟:
式中:
FVA——显示字符/符号的不透明像素与标准矩形的重叠视野面积; Sr ——标准矩形视野面积。
6.1.3 系统关闭时间试验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开启系统后,将试验车辆处于闭锁状态,并确保所有电子系统均已停用,或保证试验车辆闭锁 至少 30min;
b) 测试人员解锁试验车辆,该时间点记为 t0,测试人员进入车内,系上安全带,启动试验车辆, 该时间点记为 t1,t0 至 t1 应控制在 12 s~15 s 内;
c) 测试人员通过主动动作关闭系统,主动动作的最后一个步骤的操作时间点为 t2,系统所有显示 信息完全消失的时间点为 t3,系统关闭的时间为 t3 与 t2 的差值。
6.1.4 信息形态试验

6.1.4.1 信息尺寸试验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试验车辆在静态条件下,开启系统,并将系统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
b) 虚像采集设备基于驾驶员眼中点位置,测量自驾驶员眼中点位置至虚像中心点的实际观测距 离𝑎 ;
c) 采集并记录虚像;
d) 按式(5)计算静态信息的单向角分θ:
式中:
𝑑——静态信息单向线性尺寸。
6.1.4.2 信息闪烁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以不低于 60 Hz 的采集频率记录闪烁信息影像;
b) 按 5 s 内闪烁信息的闪烁次数计算闪烁频率f。

图像性能试验方法

6.2.1 过温保护

过温保护试验布置示意图见图6。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40 ℃和未通电、与连接器线束连接的工作模式,按照 GB/T 28046.4—2011 中 5.1.1.2.2 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持续五小时,试验两小时后系统切换至正常电气连接、所有 功能正常运行、输出最大亮度显示人工影像测试画面的工作模式,在试验最后三小时的每小时 内进行一次系统状态及显示信息检查;
b) 系统以 85 ℃和未通电、与连接器线束连接的工作模式,按照 GB/T 28046.4—2011 中 5.1.2.2.2
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持续五小时,试验两小时后系统切换至正常电气连接、所有功能正常运行、输出最大允许亮度显示人工影像测试画面的工作模式,在试验最后三小时的每小时内进行 一次系统状态及显示信息检查;
c) 系统以 90 ℃和未通电、与连接器线束连接的工作模式,按照 GB/T 28046.4—2011 中 5.1.2.2.2 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持续五小时,试验两小时后系统切换至正常电气连接、所有功能正常运 行、输出最大允许亮度显示人工影像测试画面的工作模式,在试验最后三小时进行系统状态及 显示信息检查。
注:人工影像测试画面为红、绿、蓝、白四色画面循环切换,单色画面持续2 s。

6.2.2 耐阳光倒灌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将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所有功能正常运行、输出最大亮度显示白线矩阵画面的工作模式,置 于 60℃±3℃、小于 30%相对湿度条件下持续 1 h;
b) 将太阳光模拟光源对系统的出光角度设置为系统设计聚焦角度,并调节光源使前风窗玻璃外 表面处的辐照强度为(1090±100)W/m2,太阳光照射持续 15 min,其中太阳光模拟光源光谱 应符合地表太阳光谱分布 AM1.5G、且发散半角不应大于 0.5°,太阳光斑应至少覆盖系统通光 孔径的 50%,围绕光斑中心直径 100 mm 范围内照度不均匀性应小于 10%;
c) 太阳光照射中观察系统显示影像,试验过程中允许亮度自动调节,试验后待系统恢复常温检查 系统外观及功能状态。
6.2.3 噪音

在背景噪声不大于25dB(A)的环境下,距离系统上表面中心高50cm处测量系统开启、关闭和高度 调节过程中的噪音峰值。
6.2.4 虚像距离 VID

试验参考示意图见图6。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输出默认亮度和显示功能正常运行,将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按照 图 C.1 的规定显示画面;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呈水平姿态,虚像采 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虚像采集设备分别左移和右移 32.5 mm 后采集并记录虚像; d) 按式(6)计算虚像距离𝑑VID:

式中:
𝑑VID——虚像距离;
𝑓——虚像采集设备焦距; B——65mm,驾驶员双眼间距;
——虚像采集设备基于虚像采集基准姿态左移32.5 mm后,系统虚像中心点标志在虚像采集设备 成像面上的水平位置值;
𝑟——虚像采集设备基于虚像采集基准姿态右移32.5 mm后,系统虚像中心点标志在虚像采集设备 成像面上的水平位置值。

图6 虚像距离 VID 试验参考示意图

6.2.5 下视角 LDA

试验参考示意图见图7。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输出默认亮度和显示功能正常运行,将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按照 图 C.1 的规定显示画面;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呈水平姿态,虚像采 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测量虚像中心点与眼盒中心位置的 Z 向高度差∆Z; d) 按式(7)计算下视角LDA。

式中:
LDA——下视角;
∆Z——虚像中心点与眼盒中心位置的Z向高度差;
𝑑VID——虚像距离。

图7 下视角 LDA 试验参考示意图

6.2.6 左视角 LOA

试验参考示意图见图8。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重复 6.2.5 下视角 LDA 试验步骤 a)至 b);
b) 暗室条件下,测量虚像中心点与眼盒中心位置的 Y 向距离差∆Y; c) 按式(8)计算左视角LOA:
式中:
LOA——左视角;
∆Y——虚像中心点与眼盒中心位置的Y向距离差;
𝑑VID——虚像距离。

图8 左视角 LOA 试验参考示意图

6.2.7 视场角 FOV

本方法适用于正投影系统,其他投影系统可参考执行。试验参考示意图见图9。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输出默认亮度和显示功能正常运行,将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按照 图 C.1 的规定显示画面;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指向虚像中心点,虚 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采集并记录虚像; d) 按式(9)计算水平视场角 HFOV:

式中:
HFOV——水平视场角;
x——虚像边界方框横向中心尺寸;
𝑑VID——虚像距离。
c) 按式(10)计算垂直视场角 VFOV:

式中:
VFOV——垂直视场角;
y——虚像边界方框纵向中心尺寸;
𝑑VID——虚像距离。

图9 视场角 FOV 试验参考示意图

6.2.8 眼盒尺寸

试验参考示意图见图10。 系统眼盒高度不可调节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输出默认亮度和显示功能正常运行,将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按照 图 C.1 的规定显示画面;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指向虚像中心点,虚 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虚像采集设备左右分别水平移动至眼盒边缘,采集并记录虚像,左移动距离 、 右移动距离 𝑟之和为眼盒水平尺寸 ;
d) 暗室条件下,虚像采集设备回归至步骤 b)姿态状态后,上下分别垂直移动至眼盒边缘,采集 并记录虚像,上移动距离 、下移动距离 之和为眼盒垂直尺寸 。
系统眼盒高度可调节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输出默认亮度和显示功能正常运行,将眼盒高度调整至中心眼盒位置, 按照图 C.1 的规定显示画面;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指向虚像中心点,虚 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虚像采集设备左右分别水平移动至眼盒边缘并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 中清晰成像,采集并记录虚像,记左移动距离为 、记右移动距离为 𝑟;
d) 暗室条件下,虚像采集设备回归至步骤 b)姿态状态后,上下分别垂直移动至眼盒边缘,虚像
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采集并记录虚像,记上移动距离为 、
记下移动距离为 ;
e) 暗室条件下,将系统眼盒高度调整至上极限,虚像采集设备左右分别水平移动至眼盒边缘并焦 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采集并记录虚像,记左移动距离为 、记右移动 距离为 𝑟;
f) 暗室条件下,虚像采集设备回归至系统上极限眼盒水平中心点后,上下分别垂直移动至眼盒边
缘,虚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采集并记录虚像,记上移动距 离为 、记下移动距离为 ;
g) 暗室条件下,将系统眼盒高度调整至下极限,虚像采集设备左右分别水平移动至眼盒边缘并焦
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采集并记录虚像,记左移动距离为 、记右移动 距离为 𝑟;
h) 暗室条件下,虚像采集设备回归至系统下极限眼盒水平中心点后,上下分别垂直移动至眼盒边 缘,虚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采集并记录虚像,记上移动距 离为 、记下移动距离为 ;
i) 按式(11)计算眼盒水平尺寸 :

式中:
——眼盒水平尺寸;
——中心眼盒虚像采集设备水平左移动距离;
——中心眼盒虚像采集设备水平左移动距离;
——眼盒高度上极限虚像采集设备水平左移动距离;
𝑟——眼盒高度上极限虚像采集设备水平右移动距离;
——眼盒高度下极限虚像采集设备水平左移动距离;
𝑟——眼盒高度下极限虚像采集设备水平右移动距离。
j) 按式(12)计算眼盒垂直尺寸 :
式中:
——眼盒垂直尺寸;
——中心眼盒虚像采集设备水平上移动距离;
——中心眼盒虚像采集设备水平下移动距离;
——眼盒高度上极限虚像采集设备水平上移动距离;
——眼盒高度上极限虚像采集设备水平下移动距离;
——眼盒高度下极限虚像采集设备水平上移动距离;
——眼盒高度下极限虚像采集设备水平下移动距离。

图10 眼盒尺寸试验参考示意图

6.2.9 重影

本方法适用于正投影系统,其他投影系统可参考执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c) 暗室条件下,采集并记录虚像; d) 按式(13)计算水平重影γh:

式中:
γh——水平重影; Xghost——水平方向偏离程度最大重影线条中心与主像线条中心之间的距离;
𝑑VID——虚像距离。
e) 按式(14)计算垂直重影γv:
式中:
γv——垂直重影; Yghost——垂直方向偏离程度最大重影线条中心与主像线条中心之间的距离;
𝑑VID——虚像距离。
注:当重影线条与主像线条分离时,直接测出Xghost及Yghost ;当线条之间重合时,间接测出Xghost及Yghost,其中,
d为主像线条的宽度,l为偏离程度最大重影线条与主像线条之间的最大距离,示意图见图12。

图11 重影分析计算示意

6.2.10 双目视差

本方法适用于正投影系统,其他投影系统可参考执行。试验参考示意图见图12。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试验:
c) 暗室条件下,虚像采集设备分别基于眼盒中心点左移和右移 32.5 mm 的位置采集并记录虚像; d) 按式(15)计算眼盒中心点双目视差水平平均值𝛿ℎ 中:
式中:
𝛿ℎ中——眼盒中心点双目视差水平平均值; dhoriz——虚像点阵所有点在水平方向偏差距离绝对值的平均值;
𝑑VID——虚像距离。
e) 按式(16)计算眼盒中心点双目视差垂直平均值𝛿 中:
式中:
𝛿v中——眼盒中心点双目视差垂直平均值; dvert——虚像点阵所有点在垂直方向偏差距离绝对值的平均值;
𝑑VID——虚像距离。
f) 暗室条件下,虚像采集设备分别基于默认眼盒上极限点和中心眼盒下极限点重复步骤 b)至 d),
按式(17)计算中心眼盒双目视差水平平均值𝛿ℎ:
(𝛿ℎ 中+𝛿ℎ 上+𝛿ℎ 下)

𝛿ℎ =
式中:
𝛿ℎ——中心眼盒双目视差水平平均值;
𝛿h中——眼盒中心点双目视差水平平均值;
𝛿h上——中心眼盒上极限点采集的眼盒中心点双目视差水平平均值;
𝛿h下——中心眼盒下极限点采集的眼盒中心点双目视差水平平均值。
g) 暗室条件下,虚像采集设备分别基于中心眼盒上极限点和中心眼盒下极限点重复步骤 b)至 d),
按式(18)计算中心眼盒双目视差垂直平均值𝛿 :
(𝛿 中+𝛿 上+𝛿 下)

𝛿 =
式中:
𝛿 ——中心眼盒双目视差垂直平均值;
𝛿v中——眼盒中心点双目视差垂直平均值;

𝛿v上——中心眼盒上极限点采集的眼盒中心点双目视差垂直平均值;
𝛿v下——中心眼盒下极限点采集的眼盒中心点双目视差垂直平均值。

图12 双目视差试验参考示意图

6.2.11 畸变

6.2.11.1 静态畸变

本方法适用于正投影系统,其他投影系统可参考执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输出默认亮度和显示功能正常运行,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按照图
C.1 的规定显示画面;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指向虚像中心点,虚
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采集并记录虚像;
d) 按式(19)计算水平静态畸变𝐷 ℎ:

式中:
𝐷 ℎ——水平静态畸变;
∆h ——各个虚像点到对应参考点(以中心标识符为基准点,提取上述各点中心,并完成行列排 序;将所有点坐标减去中心点坐标,通过最小二乘法计算X和Y方向的平均间距;基于平均间距,从中心 点开始,生成理论点坐标)之间的水平距离像素差的最大值;
e) H——参考点阵水平长度总像素。按式(20)计算垂直静态畸变𝐷 。
式中:
D ——垂直静态畸变;
∆v ——各个虚像点到对应参考点(以中心标识符为基准点,提取上述各点中心,并完成行列排 序;将所有点坐标减去中心点坐标,通过最小二乘法计算X和Y方向的平均间距;基于平均间距,从中心 点开始,生成理论点坐标)之间的垂直距离像素差的最大值;
V——参考点阵垂直长度总像素。

图13 静态畸变测试画面

6.2.11.2 动态畸变

本方法适用于正投影系统,其他投影系统可参考执行。试验参考示意图见图14。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输出默认亮度和显示功能正常运行,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按照图
C.1 的规定显示画面;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指向虚像中心点,虚 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虚像采集设备分别在眼盒中心位置及眼盒范围边缘 8 点位置采集并记录虚像,对 于具有高度可调节功能的眼盒,应分别在高中低 3 个子眼盒的中心位置 5 及子眼盒范围边缘 2、4、6、8 点位置采集并记录虚像;
d) 分别识别各采集位置对应的虚像点阵坐标 P𝑖j( , ),各采集位置与相应(子)眼盒中心眼点对应 的虚像点阵坐标在沿水平方向差值的最大绝对值记为最大横向偏差Δxmax;同样,沿纵向方向 差值的最大绝对值记为最大纵向偏差Δymax;其中,𝑖为采集位置序号,j 为虚像点序号,𝑖及 j 为正整数;
e) 按式(21)计算水平动态畸变Ddh:

Ddh = arctan
式中:
Ddh——水平动态畸变;

Δxmax——各采集位置与相应(子)眼盒中心眼点对应的虚像点阵坐标在沿水平方向差值的最大绝 对值;
𝑑VID——虚像距离。
f) 按式(22)计算垂直动态畸变Ddv:
Δymax

Ddv = arctan
式中:
Ddv——垂直动态畸变;

Δymax——各采集位置与相应(子)眼盒中心眼点对应的虚像点阵坐标在沿垂直方向差值的最大绝 对值;
𝑑VID——虚像距离。
图14 动态畸变试验参考示意图

6.2.12 旋转

本方法适用于正投影系统,其他投影系统可参考执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输出默认亮度和显示功能正常运行,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按照图
C.1 的规定显示画面;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指向虚像中心点,虚 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采集并记录虚像,旋转试验画面见图 15、图 16。; d) 按式(23)计算系统虚像水平旋转角度平均值 ̅ℎ;

式中:
̅ℎ——虚像水平旋转角度平均值; α1——测试画面点阵图首行点阵线性回归线与对应水平理想线的旋转角,逆时针方向为正角; α2——测试画面点阵图中行点阵线性回归线与对应水平理想线的旋转角,逆时针方向为正角; α3——测试画面点阵图末行点阵线性回归线与对应水平理想线的旋转角,逆时针方向为正角。
注:线性回归线应使用相应点阵行所有光斑中心点并采用最小二乘回归法确定的最佳拟合线。
e) 按式(24)计算系统虚像竖直旋转角度平均值 ̅ 。

式中:
̅ ——虚像垂直旋转角度平均值; β1——测试画面点阵图左列点阵线性回归线与对应竖直理想线的旋转角,逆时针方向为正角; β2——测试画面点阵图中列点阵线性回归线与对应竖直理想线的旋转角,逆时针方向为正角; β3——测试画面点阵图右列点阵线性回归线与对应竖直理想线的旋转角,逆时针方向为正角。

图15 水平旋转试验画面

图16 垂直旋转试验画面

6.2.13 调制传递函数 MTF

本方法适用于正投影系统,其他投影系统可参考执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显示功能正常运行、输出默认亮度、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显示全 虚像条纹测试画面(见图 17,单一黑/白条纹宽度 2 角分,计算的像素数非整数值时向下取整) 的工作模式;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指向虚像中心点,虚 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采集并记录虚像;
d) 按式(25)计算单区域水平调制传递函数MTFSH:

式中:
MTFSH——单区域水平调制传递函数; Lulmax——单区域内左上单元格绿框区域水平中线亮度最大值; Lulmin——单区域内左上单元格绿框区域水平中线亮度最小值; Llrmax——单区域内右下单元格绿框区域水平中线亮度最大值; Llrmin——单区域内右下单元格绿框区域水平中线亮度最小值。 e) 按式(26)计算单区域垂直调制传递函数MTFSV:

式中:
MTFSV——单区域垂直调制传递函数; Lurmax——单区域内右上单元格绿框区域垂直中线亮度最大值; Lurmin——单区域内右上单元格绿框区域垂直中线亮度最小值; Lllmax——单区域内左下单元格绿框区域垂直中线亮度最大值; Lllmin——单区域内左下单元格绿框区域垂直中线亮度最小值。

图17 MTF 测试画面

注:按图像阈值分割筛选得到红框区域,再将红框区域内按上下均分线,左右均分线分为四个区域;以红框中心作 为绿框中心,以红框区域水平/垂直方向长度的95%作为绿框区域水平/垂直方向的长度。
6.2.14 杂散光

试验参考示意图见图18。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显示人工全黑影像,对于具有高度可调节功能的眼盒,应分别在高中低 3
个子眼盒范围测量;
b) 将太阳光模拟光源对系统的出光角度设置为系统设计杂散角度,并调节光源使光机上表面中 心点处光照度为(50000±5000)lx;
c) 在系统全眼盒尺寸范围内采集杂散光并分析其亮度。

图18 杂散光试验参考示意图

6.2.15 亮度

本方法适用于正投影系统,其他投影系统可参考执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显示功能正常运行、输出最高亮度、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显示全 白人工影像测试画面的工作模式;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指向虚像中心点,虚 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采集并记录虚像;
d) 按图 19 选取亮度取样点并计算均值为系统虚像白场亮度。

图19 亮度取样点位置图

6.2.16 对比度

本方法适用于正投影系统,其他投影系统可参考执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显示功能正常运行、输出默认亮度、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显示全 白人工影像测试画面的工作模式;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指向虚像中心点,虚 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采集并记录虚像;
d) 按图 19 选取亮度取样点并计算均值为𝐿 ℎ ; e) 以全黑人工影像测试画面重复步骤 a)、b); f) 按图 19 选取亮度取样点并计算均值为𝐿 ;
g) 按式(27)计算对比度CR:
CR = Lwhite × 100% ······························································(27)
Lblack

式中:
CR——对比度;
𝐿 ℎ ——全白人工影像测试画面亮度均值;
𝐿 ——全黑人工影像测试画面亮度均值。
6.2.17 亮度均匀性

本方法适用于正投影系统,其他投影系统可参考执行。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显示功能正常运行、输出默认亮度、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显示全 白人工影像测试画面的工作模式;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指向虚像中心点,虚 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采集并记录虚像;
d) 按图 20 选取亮度取样点并按式(28)计算亮度均匀性 U:
U = (1 − 𝐿 𝑎 −𝐿 𝑖 ) × 100% ························································(28)
𝐿 𝑎

式中:
U ——亮度均匀性;
Lmax ——取样点中亮度最大值;
Lmin ——取样点中亮度最小值。
6.2.18 色域覆盖率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系统以正常电气连接、显示功能正常运行、输出最高亮度、眼盒高度调整至默认位置、显示全 红(R255,G0,B0)人工影像测试画面的工作模式;
b) 虚像采集设备光学成像点位于设计眼盒中心位置,虚像采集设备镜头光轴指向虚像中心点,虚 像采集设备焦距调整至系统虚像在设备视野中清晰成像;
c) 暗室条件下,采集并记录虚像;
′ ′
d) 测量虚像画面中心点色坐标为( 𝑟, 𝑟);
e) 以全绿(R0,G255,B0)人工影像测试画面重复步骤 a)、b),测量虚像画面中心点色坐标为
′ ′
( 𝑔, 𝑔);
f) 以全蓝(R0,G0,B255)人工影像测试画面重复步骤 a)、b),测量虚像画面中心点色坐标为
′ ′
( , );
g) 按式(29)计算三色色域面积 S:

式中:
S ——三色色域面积;
′ ′
( 𝑟, 𝑟)——全红人工影像测试画面虚像中心点色坐标;
′ ′
( 𝑔, 𝑔)——全绿人工影像测试画面虚像中心点色坐标;
′ ′
( , )——全蓝人工影像测试画面虚像中心点色坐标。
h) 按式(30)计算色域覆盖率𝐺 :
𝐺 = 0.1952 × 100% ······························································(30)
式中:
𝐺 ——色域覆盖率;
S ——三色色域面积。

附 录 A
(资料性) 显示内容示例
区域1和区域2非静态信息示例见表A.1,区域2静态信息示例见表A.2,表A.1和表A.2列出的示例不 包含所有可显示的信息。
表A.1 区域 1 和区域 2 非静态信息示例

信息类别 信息显示示例

警告或强调危险交通状况 紧急制动或其他紧急情况; 转弯时前方来车; 前方交通堵塞、车辆故障和道路状况; 离开当前车道或其他车辆进入当前车道等。

警告或强调弱势道路交通参与者 行人及二轮车骑行者; 十字路口道路使用者; 处于盲区或被遮挡的道路交通参与者; 动物等。

保持与周围道路交通参与者和基础设施的距离 车辆前方、侧方和后方与街道和车道边界的距离; 车道和车距保持辅助、变道辅助、车辆前方速度限制等。
查找正确车道 导航信息突出显示停车线和人行横道。
支持驾驶员设置系统 系统显示位置调整过程中突出显示的成像边界。
需要驾驶员立即采取行动或注意的其他警告 动态驾驶任务由车辆自动控制转移为驾驶员手动控制的请求和/或车 辆退出自动控制动态驾驶任务; 因车辆或系统出现与安全相关的故障需要立即停车;因安全相关故 障需要立即关闭系统;
与驾驶操作相关警告等。

表A.2 区域 2 静态信息示例

信息类别 信息显示示例
与驾驶任务相关 车速; ADAS系统状态; 车辆限速设置;
动力系统控制;语音识别及语音交互模式; 其他GB 4094所规定的强制性标志等。

保持正确车道和遵守道路指示 静态方向指示(例如静态箭头、到目的地的距离和时间)、静态速 度限制。
需要驾驶员采取行动或注意的其他警告 燃油指示灯、油位、压力指示灯、来电。
信息结构分隔符 分隔信息分组的边界线。

附 录 B
(规范性) 视野辅助系统功能安全要求

B.1 总则

本附录规定了视野辅助系统在功能安全方面的文档及验证确认的要求,系统的功能安全要求应符 合 GB/T 34590(所有部分)的适用要求。
本附录不针对视野辅助系统的标称性能,而是规定设计过程中应遵循的方法和系统验证确认时应 具备的信息。检测机构应按4.6和本附录的要求,针对制造商提交的视野辅助系统功能安全相关文档, 进行文档审核评估及抽查试验。以证明系统在非故障和故障状态下实现了功能概念和功能安全概念,并 满足本文件规定的、所有适用的性能要求。
注:本附录视野辅助系统仅涉及系统中的电气/电子(E/E)要素,包括图像生成单元、光学显示系统等系统内部组 件。
B.2 文档要求

B.2.1 总体要求

制造商应具有相应的文档以说明视野辅助系统的功能概念、为实现安全目标而制定的功能安全概 念、安全措施、开发过程和方法,以证明系统满足以下要求:
——通过设计保证系统在非故障和故障状态下实现了功能概念和功能安全概念;
——满足本文件规定的非故障和故障状态下的性能要求;
——开发过程和方法是适用的。 制造商应将以下文档提交至检测机构,制造商应对所提交的文档与产品实际开发的一致性、可追溯
性做出自我声明。具体包括:
a) 视野辅助系统描述(见 B.2.2 );
b) 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总结(见 B.2.3); c) 安全措施说明(见 B.2.4);
d) 安全分析总结(见 B.2.5);
e) 整车及系统层面的验证确认计划和结果总结(见 B.2.6)。

B.2.2 视野辅助系统描述

B.2.2.1 一般要求

制造商应提交视野辅助系统描述,至少包括B.2.2.2~B.2.2.4规定的内容。

B.2.2.2 基本信息

描述视野辅助系统的基本信息,至少应包括视野辅助系统型号、生产企业、软件版本号等。

B.2.2.3 功能描述

列出视野辅助系统的主要功能,并给出描述,至少应包括:
a) 主要功能名称(例如:车速显示、车辆故障/状态提示、导航提示、驾驶辅助/自动驾驶提示等) 及功能目的列表。
b) 功能原理概述,对 a)中所列所有功能的概述、功能的操作方式、系统不同模式和状态的描述 和示意图。
c) 系统布局图,以系统架构框图展示系统的范围、边界、接口、内部包含的子系统或要素。 d) 系统组件清单,提供并列出系统的所有组件,以及为实现相关控制功能所需的车辆其他系统
(如有)。列出并描述上述所有组件的名称、功能等。

B.2.2.4 有效工作范围

针对视野辅助系统的相应功能,提供并描述有效工作范围界限(例如:运行电压、运行温度等环境 参数)。
B.2.3 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总结

制造商应提交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总结,描述视野辅助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整车层面危害、汽车 安全完整性等级(ASIL)、安全目标。检测机构根据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总结,审核危害分析和风险评 估的结果至少涵盖表B.1中的整车危害及对应的安全目标。
表B.1 视野辅助系统相关危害的安全要求

序号 整车危害 安全目标 ASIL等级b 适用功能
1 安全相关信息a丢失或错误 应避免显示内容无法正确提示至驾驶员,导致驾驶员误操作 QM 显示信息
2 显示画面冻结或卡滞 应避免显示内容无法正确提示至驾驶员,导致驾驶员误操作 QM 显示信息
3 显示亮度过高或闪烁 应避免显示亮度过高或闪烁,导致驾驶员眩目或视野受限 A或Bc 亮度调整
a 与驾驶员提醒、驾驶员操作相关的安全相关信息。
b 制造商应根据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定义 ASIL 等级,若制造商定义更高的 ASIL 等级,视为满足要求。
c 本条安全目标的 ASIL 等级与显示面积、显示内容和亮度调节范围等因素相关。

B.2.4 安全措施说明

制造商应提交安全措施说明,描述视野辅助系统发生的功能异常表现、导致的整车危害、对应采取 的安全措施。确保为实现安全目标而选择的安全措施不会在故障条件、非故障条件下影响车辆的安全运 行。至少包括:典型故障及失效清单、整车层面危害以及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描述(例如:安全机制、 降级策略、报警策略等),应至少涵盖表B.2中的规定。
注:针对定义为QM的安全目标,如无报警策略及其他安全措施,给予额外的说明(例如整车层面的外部措施)。

表B.2 视野辅助系统典型失效

典型失效 整车危害/失效影响

成像单元失效 ——安全相关信息丢失;
——显示画面冻结或卡滞;
——显示亮度过高或闪烁。

通信失效 ——安全相关信息丢失或错误;
——显示画面冻结或卡滞;
——显示亮度过高或闪烁。
控制单元失效 ——安全相关信息丢失或错误;
——显示画面冻结或卡滞;
——显示亮度过高或闪烁。

B.2.5 安全分析总结

制造商应提交整车层面和系统层面的安全分析概述,说明对表B.2中的典型失效进行了有效识别和 分析。安全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
a) 整车层面的安全分析,可采用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故障树分 析(FTA)或适合整车安全分析的其他类似方法。
b) 系统层面的安全分析,可采用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故障树分析(FTA)或适合系统安 全分析的其他类似方法。
注:针对定义为QM的安全目标,如未开展整车层面和系统层面的安全分析,给予额外的说明。

B.2.6 整车及系统层面的验证确认计划和结果总结

制造商应提交整车层面和系统层面的验证确认计划和结果总结,说明对影响表B.1中安全目标及功 能安全概念的系统内部故障、外部接口故障及安全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了验证,对安全目标的充分性及达 成效果进行了确认。
验证确认应基于硬件在环(HIL)测试、实车测试或其他适当的方法。包括:验证和确认对象、验 证和确认目的、验证和确认方法及步骤概述(如果通过测试开展确认,还需说明测试设备、测试环境)、 接受准则、验证和确认结果概述。证明至少针对B.2中规定的典型失效,开展了系统和整车层面的验证 确认。
B.3 验证和确认

基于B.2.5中安全分析识别出的典型故障、B.2.6中整车及系统层面的验证确认计划和结果,开展验 证确认试验。
制造商应配合检测机构开展故障模拟测试,以验证可能导致整车危害的相关故障已被安全措施有 效的覆盖,并确认系统及整车实现了功能安全目标。应按照表B.3的要求开展验证和确认试验。
为模拟系统故障的影响,应在整车层面通过故障注入的方式来检查系统受失效影响时的反应,验证 确认结果应与上述安全措施说明相一致,其总体效果应确保有充分的安全性和良好的执行效果。
表B.3 视野辅助系统验证和确认测试要求

序号 失效模式 故障类型 abc 整车危害 试验工况 接受准则
成像单元 失效、通信 失效、控制 单元失效
1) 成像单元故障,包括:断路;
2) 通信接口类故障:控制单元与成像 单元之间通信接口故障,导致无相 关图像信号输出或输出错误的图像 显示信号。
安全相关信息 丢失或错误
车辆在制造商推荐 的行车工况下激活 系统显示信息功 能,注入故障 在制造商规定的时间内: a) 故障报警(含提醒整体 显示故障或点亮对应故障 报警灯),和/或
b) 关闭对应状态显示(若 适用),和/或 c)提醒驾驶员接管(若 适用),和/或 d)关闭/重启显示。

序号 失效模式 故障类型 abc 整车危害 试验工况 接受准则
2 成像单元 失效、通 信失效、 控制单元 失效
通信接口类故障,包括:控制单元与成像 单元之间通信接口故障,导致输出冻结或 卡滞的显示图像信号。

显示画面冻结 或卡滞 车辆在制造商推荐 的行车工况下激活 系统显示信息功 能,注入故障
在制造商规定的时间内:
a) 故障报警,和/或 b) 关闭/重启显示。
3
成像单元 失效、通 信失效、 控制单元 失效 1) 供电类故障,包括:控制单元工作 电压过低、过高、断路、短路等;
2) 成像单元故障,包括:显示过亮、 白屏、闪烁的图像信息;
3) 通信接口类故障,包括:控制单元 与成像单元之间通信接口故障,导 致输出过亮、白屏、闪烁的显示图 像信号。
显示亮度过高 或闪烁
处于或模拟制造商 推荐的地面照度, 车辆静止状态注入 故障在制造商规定的时间内:
a) 故障报警,和/或
b) 关闭/重启显示或调整 亮度到合适值。
a 检测机构应通过审核 B.2.5 要求的安全分析相关文档,确认上述故障类型是否存在,且影响表 B.1 中安全目标的 实现。
b 对于确认后的故障类型,均应开展验证确认试验(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结果为 QM 的相关故障类型除外),验证 确认试验应至少包括本表中规定的试验工况,具体注入故障方式由制造商和检测机构协商确定。
c 对于无法通过软件对量产车型实现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实车层面模拟的故障类型,检测机构应通过审核“整车及
系统层面的验证确认计划和结果”等相关技术文件的方式进行确认,并在试验报告中进行记录。

附 录 C
(规范性) 试验画面式样与规格

C.1 试验画面式样

本试验画面适用于虚像距离、下视角、左视角、视场角、眼盒尺寸、重影、双目视差、畸变、旋转 试验,该画面由点阵、线条、中心标识符所组合,如图C.1所示。
C.2 试验画面规格

基于眼椭圆中心点观察,重影测试画面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
a) 重影测试虚像图案的点阵按行×列均匀分布,即m×n的网格,其中m与n均为不小于 3 的奇数, 边缘点阵应与设计状态虚像边缘重合,如图 C.1 所示;
b) 每个相邻圆点之间的水平距离Δx应相同,每个相邻圆点之间的垂直距离Δy也应相同,两者之 间的比值K宜接近 1 且满足 0.5≤K≤2:
c) 按式(C.1)计算Δx:
2×VID×ta HFOV
Δx = 2 ······························································· (C.1)
m−1
式中: Δx——相邻圆点之间的水平距离; VID——虚像距离设计值; HFOV——水平视场角; m——网格行数。
d) 按式(C.2)计算Δy:
2×VID×ta VFOV
Δy = 2 ······························································· (C.2)
n−1
式中: Δy——相邻圆点之间的垂直距离; VID——虚像距离设计值; VFOV——垂直视场角; n——网格列数。

 

 

图C.1 重影测试虚像图案中相邻两点沿水平及垂直方向的距离与视角(基于眼椭圆中心点观察)
e) 每个相邻圆点之间的水平距离Δx 及垂直距离Δy 对应的水平视角𝛼 及垂直视角𝛼 宜接近 1° 且不应大于 2°;
f) 按式(C.3)计算𝛼 :
𝛼 = arctan Δx ····································································(C.3)
VID

式中:
𝛼 ——水平视角; Δx——相邻圆点之间的水平距离; VID——虚像距离设计值。
g) 按式(C.4)计算𝛼 :
𝛼 = arctan Δy ·································································· (C.4)
式中:
𝛼 ——垂直视角; Δy——相邻圆点之间的垂直距离; VID——虚像距离设计值。
h) 重影测试虚像图案中点阵圆点的规格应相同,其直径不应大于水平距离Δx与垂直距离Δy较小 者的 1/3,且测试中能够被清晰准确识别;
i) 重影测试虚像图案中横线及竖线规格相同且交替排列,见图 D.1,横线及竖线线长LH、LV满足 1/3≤LH/Δx≤2/3,1/3≤LV/Δy≤2/3,横线及竖线线宽WH、WV满足WH/Δy≤1/10,WV/Δx≤
1/10,选用适宜宽度的线宽确保能够被清晰准确识别;
j) 重影测试虚像图案应具有中心标识,其位置应在点阵的几何中心位置,可为:╋,╳,◆,■ 或简单线条组合图案等,具体形式不限;
k) 重影测试虚像图案对应的像素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不足 1 像素的按 1 个像素,图案整体应和 谐易于测试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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