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6023.1-2025英文版翻译 汽车用智能变色玻璃第1部分:有机电致变色玻璃

ChinaAutoRegs|GB/T 46023.1-2025英文版翻译 《汽车用智能变色玻璃第1部分:有机电致变色玻璃》
Smart Glazing Used on Road Vehicles—Part 1: Organic Electrochromic Glazing

GB/T 46023拟由五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有机电致变色玻璃。目的在于规定以有机电致变色材料作为变色介质,通过施加电压电流使有机电致变色材料发生离子迁移或电子迁移的电化学反应,实现材料变色的一类玻璃产品的要求与试验方法。
—第2部分:聚合物分散液晶调光玻璃。目的在于规定以聚合物分散液晶材料作为调光介质,通过施加电场使液晶材料的方向发生偏转,在偏转过程中液晶材料与基底材料的折射率差可实现由小到大或由大到小,并进一步影响光线的直射和散射,从而实现对透过玻璃光线调节的一类玻璃产品的要求与试验方法。
—第3部分:悬浮粒子调光玻璃。目的在于规定以极性材料,如极性小分子或极性纳米粒子作为调光介质,通过施加电场使极性材料的方向发生偏转,在偏转过程中极性材料的吸光方向发生变化,其对光线的吸收随着方向变化可由小变大或由大变小,从而实现对透过玻璃光线调节的一类玻璃产品的要求与试验方法。
—第4部分:染料液晶调光玻璃。目的在于规定以染料液晶材料作为调光介质,通过施加电场使染料液晶材料的方向发生偏转,在偏转过程中染料液晶材料中的染料分子部分其吸光方向发生变化,其对光线的吸收随着方向变化可由小变大或由大变小,从而实现对透过玻璃光线调节的一类玻璃产品的要求与试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全固态电致变色玻璃。目的在于规定以无机全固态电致变色膜层作为变色介质,通过施加电压电流使无机全固态电致变色膜层内发生离子迁移或电子迁移的电化学反应,从而使膜层内材料发生变色的一类玻璃产品的要求与试验方法。
CONTENTS
Foreword
Introduction
1 Scope
2 Normative References
3 Terms and Definitions
4 Requirements
4.1 Appearance Quality of Color-Changed Area
4.2 Optical Properties of Color-Changed Area
4.3 Color Uniformity in Color-Changed Area
4.4 Perceptual Switching Time
4.5 Full Switching Time
4.6 Power Limits
4.7 Insulation Resistance
4.8 Temperature and Humidity Durability
4.9 Irradiation Durability
4.10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ffectiveness
5 Test Methods
5.1 General
5.2 Appearance Quality of Color-Changed Area
5.3 Optical Properties of Color-Changed Area
5.4 Color Uniformity in Color-Changed Area
5.5 Perceptual Switching Time
5.6 Full Switching Time
5.7 Power Limits
5.8 Insulation Resistance
5.9 Temperature and Humidity Durability
5.10 Irradiation Durability
5.11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ffectiveness
6 Inspection Rules
6.1 General
6.2 Factory Inspection
6.3 Type Inspection
7 Packaging,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7.1 Packaging
7.2 Transportation
7.3 Storage
1 SCOPE
This document specifies the requirements, test methods and inspection rules, as well as packaging,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of organic electrochromic glazing for road vehicles.
This document is applicable to the design, production and delivery of smart glazing used on road vehicles with the organic material as the electrochromic medium.
2 NORMATIVE REFERENCES
The following normative documents contain provisions which, through normative reference in this text, constitute essential provision of this document. For dated references, only the edition cited applies. For undated references, the latest edition of the referenced document (including any amendment) applies.
GB/T 5137.2-2020 Test methods of 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used on road vehicles—Part 2: Optical properties tests
GB/T 5137.4 Test methods of 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used on road vehicles—Part 4: Determination of solar characteristic
GB/T 11942 Test method of chroma for color building materials
GB/T 30142 Measuring methods for shielding effectiveness of planar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materials
JC/T 2631-2021 Electrochromic glass
JJF 1615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olar Simulators
3 TERMS AND DEFINITIONS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document, the terms and definitions established in JC/T 2631-2021 and the following apply.
3.1 smart glazing used on road vehicles
glass product for road vehicles, whose optical properties, e.g., transmission, reflection or absorption, within specific band change under the effect or excitation of externally applied energy field
3.1
汽车用智能变色玻璃smart glazing used on road vehicles
在外加能量场作用或激发下,能导致特定波段透射、反射或吸收等光学性能发生改变的汽车用玻璃制品。
3.2
有机电致变色膜organic electrochromic film
在外加电场作用下有机变色介质材料发生可逆电化学反应并呈现光谱透射变化的薄膜。
注:简称“电致变色膜”。
3.3
有机电致变色玻璃organic electrochromic glazing
结构中至少有一层有机电致变色膜(3.2),具有光谱透射变化的玻璃制品。
注:简称“电致变色玻璃”。
3.4
着色态colored state
在给定控制条件下,电致变色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达到最低的状态。
[来源:JC/T 2631-2021,3.4,有修改]
3.5
褪色态bleached state
在给定控制条件下,电致变色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达到最高的状态。
[来源:JC/T 2631-2021,3.3,有修改]
3.6
明暗对比度contrast ratio
在给定控制条件下,电致变色玻璃褪色态(3.5)和着色态(3.4)的可见光透射比比值。
3.7
明暗开口区间openings of bleached and colored
在给定控制条件下,电致变色玻璃褪色态(3.5)和着色态(3.4)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
3.8
完全转换时间full switching time
在给定控制条件下,电致变色玻璃褪色态(3.5)和着色态(3.4)之间相互转化的时间。
3.9
感知转换时间perceptual switching time
在给定控制条件下,电致变色玻璃由亮变暗或由暗变亮的时间。
注:由亮变暗或由暗变亮所对应的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为明暗开口区间(3.7)的80%。
4要求
4.1变色区域外观质量
电致变色玻璃变色区域在着色态和褪色态下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对于装车后的不同位置需要呈现的相应状态或外观特性由供需双方商定。
4.2变色区域光学性能
4.2.1可见光透射比及其偏差
当明示标称值时,褪色态可见光透射比与明示标称值差值的绝对值应不大于5%,着色态可见光透射比与明示标称值差值的绝对值应不大于2%,且着色态可见光透射比应小于5%;
当未明示标称值时,任一试样的褪色态可见光透射比与平均值差值的绝对值应不大于4%,着色态可见光透射比与平均值差值的绝对值应不大于1%,且着色态可见光透射比应小于5%;
对于特殊用途的产品,着色态可见光透射比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2.2可见光透射比均匀性
不同测试点的可见光透射比的最大差值的绝对值在着色态和褪色态下均应不大于2%。
4.2.3明暗对比度
明暗对比度应不小于5。如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4.2.4明暗开口区间偏差
明暗开口区间与明示标称值差值的绝对值不大于2%;未明示标称值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4.2.5紫外线透射比
着色态和褪色态的紫外线透射比均应不大于1.0%。
4.3变色区域颜色均匀性
以CIELAB均匀色空间的色差ΔE*表示。在着色态和褪色态的单片反射色差、批量反射色差、单片透射色差和批量透射色差均应不大于3。
4.4感知转换时间
着色过程感知转换时间和褪色过程感知转换时间应均满足表2的要求。
4.5完全转换时间
着色过程完全转换时间和褪色过程完全转换时间应满足表3的要求。
4.6功率限值
着色过程最大功率(Pz-max)和褪色过程的最大功率(Pt-max)均应不大于10W;着色过程平均功率(Pz)和褪色过程平均功率(Pt)均不大于5W;着色维持功率(Pzw)和褪色维持功率(Ptw)应不大于1W。
4.7绝缘电阻
当电致变色玻璃连接直流电路电压大于35V或交流电路电压的正弦波均方根值大于16V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50MΩ。
4.8温湿度耐久性
试样应符合表4中各试验阶段技术要求。
4.9辐照耐久性
试验后,试样应能保持正常的变色能力。其变色区域外观质量应符合4.1的要求,同时印刷遮蔽区域以外不应产生显著变色、出泡、开胶等缺陷。与试验前相比,试验后试样褪色态可见光透射比减小值应不大于5%;着色态可见光透射比增加值应不大于5%。
4.10电磁屏蔽效能
对于频率为758 MHz~788 MHz、2300 MHz~2400 MHz、2515 MHz~2675 MHz、3400 MHz~3600 MHz和4800 MHz~4900 MHz的电磁波,其屏蔽效能均应不大于50dB。
必要时,由供需双方商定是否进行其他频率的屏蔽效能测试。
5试验方法
5.1通则
5.1.1试验片要求
如果检验项目对试样性能不产生影响,则该试样可用来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试验。当用特制试验片进行试验时,试验片应是与制品同结构、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出来的。
试验片尺寸及对应变色区域最小尺寸见表5。
5.1.2变色调控要求
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及其控制程序应由制造商提供且与产品实际工作条件一致,使试样能向需要的透射比状态转变并保持稳定。变色调控要求应与试验结果同时记录。
5.1.3试样激活
必要时,试验前按变色调控要求调节试样在着色态和褪色态之间循环3次。
5.1.4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均应在以下环境条件下进行:
a)温度:(20±5)℃;
b)相对湿度:40%~80%。
5.2变色区域外观质量
5.2.1试样
以制品为试样。
5.2.2试验步骤
5.2.2.1将试样连接至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着色态或褪色态并保持稳定。
5.2.2.2在(1000±200)lx的光照下或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背景条件下,将试样竖直放置,在距试样600mm处进行目视观察,记录任何可见的外观缺陷。点状缺陷尺寸和线状缺陷宽度用分度值为0.01mm的读数显微镜进行测量。线状缺陷长度及点状缺陷之间间距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或具有同等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5.3变色区域光学性能
5.3.1可见光透射比及其偏差
5.3.1.1试样
以制品或试验片为试样,试验片尺寸为600mm×600mm,数量为3块。
5.3.1.2试验装置
符合GB/T 5137.2-2020中5.3的规定。
5.3.1.3试验步骤
将试样连接至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着色态或褪色态并保持稳定。按照GB/T 5137.2-2020规定的方法分别测量试样中心点在着色态和褪色态的可见光透射比。如有明示标称值,则计算3块试样测量值与明示标称值差值的绝对值;如未明示标称值,则计算3块试样测量值与其平均值的差值的绝对值,结果修约至0.1%。
5.3.2可见光透射比均匀性
5.3.2.1试样
以制品或试验片为试样,试验片尺寸为600mm×600mm,数量为3块。
5.3.2.2试验装置
同5.3.1.2。
5.3.2.3试验步骤
将试样连接至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着色态或褪色态并保持稳定。按照GB/T 5137.2-2020规定的方法分别测量试样在着色态和褪色态的可见光透射比,测量点见图1。5个测量值最大值与最小值差值的绝对值为可见光透射比均匀性,结果修约至0.1%。
5.3.3明暗对比度
5.3.3.1试样
同5.3.1.1。
5.3.3.2试验装置
同5.3.1.2。
5.3.3.3试验步骤
将试样连接至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着色态或褪色态并保持稳定。按照GB/T 5137.2-2020规定的方法分别测量试样中心点在着色态透射比τz和褪色态的可见光透射比τt。按公式(1)计算明暗对比度,结果修约至0.1。
式中:
ε—明暗对比度;
τt—褪色态透射比,%;
τz—着色态透射比,%。
5.3.4明暗开口区间偏差
5.3.4.1试样
同5.3.1.1。
5.3.4.2试验装置
同5.3.1.2。
5.3.4.3试验步骤
将试样连接至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着色态或褪色态并保持稳定。按照GB/T 5137.2-2020规定的方法分别测量试样中心点在着色态透射比τz和褪色态的可见光透射比τt。按公式(2)计算明暗开口区间,结果修约至0.1。计算明暗开口区间与标称值的差值的绝对值。
式中:
κ—明暗开口区间,%;
τt—褪色态透射比,%;
τz—着色态透射比,%。
5.3.5紫外线透射比
5.3.5.1试样
以试验片为试样,试验片尺寸为100mm×100mm,数量为3块。
5.3.5.2试验装置
符合GB/T 5137.4规定的带积分球的分光光度计。
5.3.5.3试验步骤
将试样连接至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着色态或褪色态并保持稳定。按照GB/T 5137.4规定的方法分别测量试样中心点在着色态和褪色态的紫外线透射比,结果修约至0.01%。
5.4变色区域颜色均匀性
5.4.1试样
以制品为试样,数量为5块。
5.4.2试验装置
符合GB/T 11942的要求。
5.4.3试验步骤
5.4.3.1将试样连接至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并按其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着色态或褪色态并保持稳定。按GB/T 11942的规定测量色差。
5.4.3.2测量单片色差时,任取1块试样,测量点如图1所示。若无法按照图1所示取得5个测量点,可按照供需双方商定的测量点进行。
5.4.3.3测量批量色差时,应按照图1所示,在5块试样的点2位置进行测量。
5.4.3.4测量反射色差时,被测位置的背面应垫黑绒布或采用其他方式,保持背景的一致性,反射色差测量试样的室外面。
5.4.3.5测量单片色差时,以制品中心点的测量值为基准值,其余4个点测量值与该基准值比较测量,测得4个色差值(ΔE*),其中最大值即为单片色差,结果修约至0.1。
5.4.3.6测量批量色差时,测量5块试样的L*、a*、b*,以其中a*或b*最大或最小的试样作为基准块,其余试样与该试样进行比较测量,测得4个色差值(ΔE*),其中最大值即为批量色差,结果修约至0.1。
5.5感知转换时间
5.5.1试样
以制品或试验片为试样,试验片尺寸为600mm×600mm,数量为1块。
5.5.2试验装置
5.5.2.1计时器:秒针跳动值为0.1s的秒表或具有同等或更高精度的计时器。
5.5.2.2可见光透射比测定仪:满足GB/T 5137.2-2020中5.2.1的可见光透射比测定仪。
5.5.3试验步骤
5.5.3.1将试样连接至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并按照5.3.1测量试样的褪色态可见光透射比τt和着色态可见光透射比τz,着色过程示意图见图2,褪色过程示意图见图3。
Key
1—褪色态;
2—着色感知转换时间;
3—着色态。
图2着色过程示意图
Key
1—着色态;
2—褪色感知转换时间;
3—褪色态。
图3褪色过程示意图
5.5.3.2 按照公式(3)和公式(4)分别计算试样达到80%着色态的透射比τz-80及80%褪色态透射比τt-80;
式中:
τz-80—试样达到80%着色态的透射比;
τt—褪色态透射比,%;
τz—着色态透射比,%。
式中:
τt-80—试样达到80%褪色态的透射比;
τt—褪色态透射比,%;
τz—着色态透射比,%。
5.5.3.3按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褪色态并保持稳定后,按控制程序调节使试样向着色态变化,并同时用计时器计时。以透射比变化达到τz-80的时间为着色感知转换时间(单位为s),数值修约至整数。
5.5.3.4按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着色态并保持稳定后,按控制程序调节使试样向褪色态变化,并同时用计时器计时。以透射比变化达到τt-80的时间为褪色感知转换时间(单位为s),结果修约至整数。
5.6完全转换时间
5.6.1试样
以制品或试验片为试样,试验片尺寸为600mm×600mm,数量为1块。
5.6.2试验装置
应能按照时间连续记录550nm或其他指定波长的透射比值的光谱仪,记录透射比的时间间隔应不大于0.5s。
5.6.3试验步骤
5.6.3.1着色完全转换时间试验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测试试样在特定波长处的透射比。如无特殊要求,可采用(550±5)nm波长。
b)将试样连接至电致变色控制系统,按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褪色态并保持稳定后,按控制程序调节使试样向着色态变化,开始用计时器计时,将此时刻记为t0,z。同时开始记录试样在(550±5)nm波长的透射比。
c)达到5min时停止计时和测试。找出时刻t1,z,在t1,z之后60s内(550±5)nm处透射比变化差值的绝对值不超过0.4%。若无法找出t1,z,则应由制造商给出完全着色态时的(550±5)nm透射比值。
d)按照公式(5)计算着色过程完全转换时间tz;
式中:
tz—着色过程完全转换时间,单位为秒(s);
t1,z—完成着色的时刻,单位为秒(s);
t0,z—开始着色的时刻,单位为秒(s)。
5.6.3.2褪色完全转换时间试验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测试试样在特定波长处的透射比。如无特殊要求,可采用(550±5)nm波长。
b)将试样连接至电致变色控制系统,按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着色态并保持稳定后,按控制程序调节使试样向褪色态变化,开始用计时器计时,将此时刻记为t0,t。同时开始记录试样在(550±5)nm波长的透射比。
c)达到5min时停止计时和测试。找出时刻t1,t,在t1,t之后60s内(550±5)nm处透射比变化差值的绝对值不超过0.4%。若无法找出t1,t,则应由制造商给出完全着色态时的(550±5)nm透射比值。
d)按照公式(6)计算褪色转换时间tt;
式中:
tt —褪色转换时间,单位为秒(s);
t1,t—完成褪色的时刻,单位为秒(s);
t0,t—开始褪色的时刻,单位为秒(s)。
5.7功率限值
5.7.1试样
以制品为试样,数量为1块。
5.7.2试验装置
5.7.2.1功率计:精度达到0.01mW或同等精度的其他仪器。
5.7.2.2计时器:秒针跳动值为0.2s的秒表或其他同等精度的计时装置。
5.7.3试验步骤
5.7.3.1着色功率限值测试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将功率计与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及试样连接,功率计采集频率设定为5个/s数据。
b)按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褪色态并保持稳定。开启功率计,启动控制系统使试样向着色态转变,同时开始计时并记录功率值。试样达到着色态并保持稳定10min后停止记录。
c)找出着色过程的最大功率Pz-max;按照公式(7)计算着色过程的平均功率Pz;以达到着色态后10min内所有功率记录值的平均值为着色维持功率
Pz 着色过程的平均功率,单位为瓦(W);
tz 着色完全转换时间,单位为秒(s);
Pi,z—着色过程中任一时刻i的功率,单位为瓦(W);
Δt—时间间隔,单位为秒(s)。
5.7.3.2褪色功率限值测试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将功率计与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及试样连接,功率计采集频率设定为5个/s数据。
b)按控制程序调节试样至着色态并保持稳定。开启功率计,启动控制系统使试样向褪色态转变,同时开始计时并记录功率值。试样达到褪色态并保持稳定10min后停止记录。
c)出着色过程的最大功率Pt-max;按照公式(8)计算着色过程的平均功率Pt;以达到着色态后10min内所有功率记录值的平均值为着色维持功率
Pt 褪色过程的功率,单位为瓦(W);
tt 褪色转换时间,单位为秒(s);
Pi,t 褪色过程中任一时刻i的功率,单位为瓦(W);
Δt 时间间隔,单位为秒(s)。
5.8绝缘电阻
5.8.1试样
以制品为试样,数量为1块。
5.8.2试验装置
绝缘电阻仪:输出电压应达到500V。
5.8.3试验步骤
按JC/T 2631-2021中5.7进行试验。
5.9温湿度耐久性
5.9.1试样
以制品或试验片为试样,试验片尺寸为600mm×600mm,数量为1块。
5.9.2仪器
5.9.2.1恒温恒湿箱:应能保持(50±2)℃恒温和(95±2)%RH恒湿。
5.9.2.2高温箱:应能保持(85±2)℃恒温。
5.9.2.3低温箱:应能保持(-40±2)℃恒温。
5.9.3试验步骤
5.9.3.1将试样连接至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并按照5.3.1测量试样的褪色态可见光透射比τt和着色态可见光透射比τz。
5.9.3.2高温阶段:将试样垂直放入85℃高温箱内,历时1000h后取出。在5.1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放置至少2h,按控制程序对试样进行着色和褪色操作,观察试样是否能正常变色;按5.2检查试验外观质量,如试样能满足表2中高温阶段的要求,则继续试验。否则停止试验,并记录试验结果。
5.9.3.3恒温恒湿阶段:再将试样垂直放入(50±2)℃恒温和(95±2)%恒湿箱内。同时,按控制程序对试样进行1680次循环,一个循环周期为12min,包括着色过程6min和褪色过程6min。该阶段试验共计336h,循环结束后取出试样。在5.1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放置至少2h,按照控制程序对试样进行着色和褪色操作,观察试样是否能正常变色;按5.2检查试验外观质量,如试样能满足表2中恒温恒湿阶段的要求,则继续试验。否则停止试验,并记录试验结果。
5.9.3.4低温阶段:再将试样垂直放入-40℃低温箱内,历时336h取出。在5.1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放置至少2h,按控制程序对试样进行着色和褪色操作,观察试样是否能正常变色;按5.2检查试验外观质量,如试样能满足表4中a)的要求,则继续试验。否则停止测试,并记录试验结果;按照5.3.1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褪色态和着色态可见光透射比,分别计算试验后褪色态和着色态可见光透射比与试验前的差值,结果修约至0.1%。
5.10辐照耐久性
5.10.1试样
以试验片为试样,尺寸为300mm×300mm,数量为1块。
5.10.2仪器
试验应采用辐照箱进行,辐照箱要求如下:
a)光源的光谱分布与空气质量AM1.5G的太阳光谱匹配度应至少达到JJF 1615中规定的B级;
b)在光谱范围300nm~2500nm的辐照强度应为(1000±40)W/m2,辐照强度测量点在试样放置所在的平面;
c)辐照箱应保证均匀辐照,整个试样表面的辐照度变化范围不应超过8%。
5.10.3试验步骤
5.10.3.1将试样连接至电致变色控制系统,并按照5.3.1测量试样的褪色态可见光透射比τt和着色态可见光透射比τz。
5.10.3.2将试样放入辐照箱内,设定黑板温度(65±5)℃。开启辐照箱,同时按控制程序对试样进行5000次循环。一个循环周期为12min,包括着色过程6min和褪色过程6min。该阶段试验共计1000h,循环结束后取出试样。
5.10.3.3在5.1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放置至少2h,按控制程序对试样进行着色和褪色操作,观察试样状态,并按5.2检查试验外观质量。如试样无法正常变色或不满足4.1外观质量要求,或印刷遮蔽区域以外产生显著变色、出泡、开胶等缺陷时,则停止后续测试,并记录试验结果。
5.10.3.4按5.3.1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褪色态可见光透射比并计算试验后与试验前的差值;按5.3.1的方法测量试样着色态可见光透射比并计算试验后与试验前的差值。结果修约至0.1%。
5.11电磁屏蔽效能
5.11.1试样
以试验片为试样,尺寸为630mm×630mm,数量为1块。
5.11.2试验装置
应符合GB/T 30142中屏蔽室法规定的要求。
5.11.3试验步骤
按GB/T 30142规定的屏蔽室法分别测试表6中频率测量点的电磁屏蔽效能,其他频率范围及其测量点由供需双方商定。结果修约至0.1。
6检验规则
6.1总则
检验包括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分类及相应的检验项目见表7。适宜时,出厂检验项目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2出厂检验
6.2.1组批
由供需双方制定合理的组批方案。若无要求,则以相同结构、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生产的汽车用有机电致变色玻璃每1200块为一批,不足1200块时按一批计。
6.2.2抽样
6.2.2.1变色区域外观质量
抽样方案可根据表8的规定进行,也可根据制造商实际情况制定。
6.2.2.2变色区域光学性能
采用制品进行检验,从该批制品中随机抽出3块,当制品数量小于3块时,对全部试样进行测试。
6.2.3判定规则
6.2.3.1变色区域外观质量
检验结果符合4.1的要求,则该块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当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表8不合格的接收数时,则该批产品的外观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2.3.2变色区域光学性能
进行变色区域光学性能试验时,所检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4.2的规定时,则该产品的光学性能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2.3.3综合判定
当变色区域外观质量和可见光透射比均为合格时,则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3型式检验
6.3.1通则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发生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产品定型鉴定或转厂生产;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和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停产超过半年,恢复生产;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6.3.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6.3.3组批
同6.2.1。
6.3.4抽样
6.3.4.1变色区域外观质量的抽样方案同6.2.2.1。
6.3.4.2对于其他检验项目,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验片进行试验时,试验片数量按照检验项目要求的数量制作。
6.3.5判定规则
6.3.5.1单项判定
6.3.5.1.1变色区域外观质量
同6.2.3.1。
6.3.5.1.2变色区域光学性能
全部样品检测结果符合第4章相应规定时,该项目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6.3.5.1.3颜色均匀性感知转换时间、完全转换时间、功率限值、绝缘电阻、温湿度耐久性、辐照耐久性及电磁屏蔽效能所检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第4章相应要求时,该项目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6.3.5.2综合判定
所有检验项目均满足相应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7包装、运输和贮存
7.1包装
7.1.1包装标志
每个包装箱上宜标明箱内包装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收货单位、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和出厂日期等信息,并印有“小心轻放、防潮、向上”等字样或标志。
7.1.2包装箱架
产品宜用木箱、集装箱或其他包装箱架包装。箱架应便于装卸、运输,并采取防雨和防潮措施。
7.1.3玻璃装箱/装架
玻璃与玻璃之间,玻璃与包装箱架之间应采取合适的防护措施,避免玻璃破损或玻璃表面被划伤。
7.2运输
运输时玻璃应固定牢固,防止出现剧烈晃动、碰撞、滑动和倾倒。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有防雨措施。
7.3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防潮、有防雨措施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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